今天给各位分享重庆市潼南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知识,其中也会对重庆市潼南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导读目录:

1、  2.2021年区县属市级重点高中指标到校生志愿表

2、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3、重庆市潼南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初中学校(含隆化职中)、教管中心、直属事业单位,区教育基金会,机关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市教育大会精神,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发〔2021〕18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渝教师函〔2021〕4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21年“3+4”和“五年制”人才培养改革试点项目招生计划的通知》(渝教职成发〔2021〕4号)文件要求,持续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规范招生考试秩序,维护教育公平公正,现就做好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实行初中毕业与高中招生“两考合一”,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类。   (一)报名。   1.报名条件。   具有我市户籍和我区正式学籍的应届初三毕业生;2020年未获得九年义务教育毕业证书或因受记过及以上处分未参加初中学业考试且处分已撤销的学生;18周岁以下的往届初中毕业生。   在我区就读初中的归侨子女,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籍居民子女,均可在初中毕业学校报名参加中考,同等条件发放毕业证书和参加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具有连续两年我区初中学籍的市外户籍流动人口随迁学生,可在初中毕业学校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纳入我区普通高中学校录取。   具有我区户籍但在区外就读的初三毕业生,可回户籍所在地初中学校报名参加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同时需要补报初二生物、地理学业水平考试,其成绩计入中考总分。   2.报名登记。   (1)应届初中毕业生在毕业学校报名登记;往届生在原毕业初中学校报名登记;区外就读的毕业生可回户籍所在地初中学校报名登记。   (2)报考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以下简称“公费幼师”)、中职与本科贯通“3+4”分段招生(以下简称中职“3+4”)和部分优质高中指标到校的初中毕业生在毕业学校中考报名时进行登记,同时可兼报区内普通高中或隆化职中。报考“公费幼师”、中职“3+4”和部分优质高中指标到校的考生需参加我区举行的2021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暨普通高中招生考试。   (3)4月26日至4月29日,进行全区初二生物、地理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登记和初三毕业学生补报初二生物、地理考试的登记。4月29日至5月7日,进行全区初三毕业生毕业考试、高中招生考试、“公费幼师”、中职“3+4”和部分优质高中指标到校分类别报名登记。   (4)全区初中毕业生基础信息采集实行“一生一号”,考号为10位,编制办法由区教委中招办统一确定。参加高中招生考试的考生须完整填写《南川区二〇二一年普通高中招生登记表》(见附件1)。   3.报名费用。   初中学业水平暨高中招生考试收费标准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转发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暨高中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渝教财〔2013〕59号)执行。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可申请免交考试费用。考试经费主要用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普通高中招生命题、考务(含监考、巡考、运送试卷、安全保卫等工作)、阅卷、招生录取等各个工作环节,不得随意开支和挪作他用。考试期间劳务费用发放可参照《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考试劳务费发放工作的通知》(渝财综〔2020〕50号)标准执行。   (二)考试。   1.考试科目。   全市统一命题和统一考试的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七科,其中物理和化学、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分别实行合堂分卷。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实行开卷考试,其余科目为闭卷考试。道德与法治和历史考试时考生只可携带属于本堂考试范围且初中所学的教科书(历史学科包括相应的地图册)进入考场。其它任何资料不得带入考场。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初中毕业生英语听力智能考试工作的通知》(渝教函〔2021〕272号)要求,今年我区继续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英语听力智能考试,考试时间定为5月20日(具体要求另文下发)。   今年我区初二生物、地理学业水平考试由区教委统一组织考试,考试时间为6月11日下午2:30—4:00,实行合堂分卷闭卷考试方式,成绩计入学生初三升学考试总成绩。   2.试题命制。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学科由市教科院严格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组织统一命题。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试题2/3按水平考试要求命题、1/3按选拔考试要求命题;道德与法治、历史按水平考试要求命题。   现行初中二年级的生物、地理学科按照市教科院印发的《2019年重庆市初中生物、地理考试命题指导意见》和区教科所编制的《2021年初中二年级生物、地理学业水平考试说明》,由区教科所按水平考试的要求进行统一命题。   3.考试安排。   4.考场设置。   按考生类别集中编制考号,分别设置考场。我区英语听力智能考试设南川中学等13个考点;初二生地学业水平考试设南川中学等13个考点;高中招生考试设南川中学等11个考点;初中毕业考试设南川中学等6个考点。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报考“公费幼师”、中职“3+4”和部分优质高中指标到校考生须单独设立考场,集中编制考号,考场设在南川中学。   5.网络阅卷。   全区继续实行网上阅卷模式,试卷格式分为试题卷和答题卡,学生只在答题卡上答题,在试卷上作答的一律视为无效。考生的答题卡统一送至我区中考阅卷场进行集中阅卷。报考“公费幼师”、中职“3+4”和部分优质高中指标到校考生的答题卡统一送至市教委指定阅卷场进行集中阅卷。   6.计分办法。   中考升学成绩以分数呈现,我区中考升学总分为85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各150分(含听力30分),物理80分、化学7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各50分,初二生物、地理各50分;中招体育考试按照《重庆市南川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暨高中招生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南川教函〔2021〕56号)精神执行,以50分计入中考升学总分。   听障学生参加中考可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听障学生参加重庆市初中学业水平暨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免试英语听力的通知》(渝教基函〔2018〕9号)的相关规定,持听力残疾证或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听力检测证明(或报告)原件,申请英语听力免试,其英语科考试成绩按“笔试成绩英语科总分值/笔试部分总分值”计算。   中考毕业成绩以等级方式呈现,即各科成绩达到水平考试试题分值的60%及以上为及格,70%及以上为良好,80%及以上为优秀。   (三)考查。   考查科目为音乐、美术、实验操作和学校开设的地方课、选修课、活动课等学科,由区教科所制定考查方案,学校负责具体实施,考查科目成绩以“合格”“不合格”方式呈现。   二、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   按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的通知》(渝教基发〔2016〕59号)要求,我区2021年初三毕业学生均应参加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按思想品德、学业成长、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实践创新五个维度进行评价,每个维度分A、B、C、D四个评定等级。市级重点中学毕业学生五个维度均为“A”等的比例,不得超过毕业生总数的50%;普通中学毕业学生的五个维度均为“A”等的比例,不得超过毕业生总数的30%。五个维度均为“A”等的比例可适当向道南中学、南川一中、书院中学、鸣玉中学、北京师范大学南川附属学校等5所初中综合素质课题校倾斜。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我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的重要参考。各初中学校须于5月10日前完成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三、初中毕业生毕业证书发放   学生在初中学习期满,修完规定课程,学业成绩合格,综合素质评价合格,准予毕业,由学校发给九年义务教育毕业证书。学生学业成绩有不及格学科,经补考达到合格要求,综合素质评价合格,仍发给毕业证书。重庆市九年义务教育毕业证书由市教委统一印制,区教委审核,各学校发放。   四、普通高中招生   (一)招生办法。   1.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与隆化职中“升学部”招生均按考生的志愿和区教委中招办划定的录取线进行招录。   2.按照《重庆市南川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南川区2021年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方案的通知》(南川教发〔2021〕26号)规定,继续招录体艺特长生。   3.按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重庆市区县属市级重点高中指标到校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函〔2021〕21号)规定,继续执行区县属市级重点高中指标到校生政策。指标到校生须填写《2021年区县属市级重点高中指标到校生志愿表》(见附件2)。各初中学校须于6月5日前汇总上报《2021年区县属市级重点高中指标到校生录取名册》(见附件3)。   4.加大初中毕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运用,综合素质评价五个维度均达到“A”等的区县属市级重点高中指标到校生,可在其升学考试总成绩中加10分。   (二)招生计划。   2021年全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另文下发,各高中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招生计划进行招生。严禁任何高中学校超计划招生,擅自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不得注册普通高中学籍。严禁大班额和超大班额招生。严禁公办普通高中招收复读班,严禁与社会机构联合举办复读班。   (三)志愿填报。   1.考生志愿在中考考场现场填报,志愿共两个批次。其中,南川中学、道南中学2所市级重点高中为第一批次志愿学校;隆化职中1所中职学校和南川一中、南川三中、水江中学3所一般高中为第二批次志愿学校。第一批次与第二批次志愿可以兼报,同一批次的志愿互不兼报。考生需严格按照《重庆市南川区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志愿卡》(见附件4)填卡说明进行志愿填报。各初中学校务必在考前加大志愿填报的宣传与适应性训练,让学生及家长充分知晓志愿填报时间、方式、流程。任何学校和老师不得诱导、误导、干涉、限制学生填报志愿。   2.报考“公费幼师”、中职“3+4”的考生,须在6月1日9:00至6月10日18:00登录“重庆市中职招生网上录取系统”(http://zzb.cqzk.com.cn/),按系统提示填报学校及专业志愿。报考“公费幼师”的每名考生可平行填报8个志愿(定向就业区县),志愿填报截止后,不得取消或更改。任何学校和老师不得代替学生及家长在网上填报志愿。   (四)新生录取。   普通高中招生与隆化职中“升学部”招生严格尊重考生志愿,坚持按照填报学校批次、志愿顺序和划定的录取线进行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其中,隆化职中“升学部”与南川一中、南川三中、水江中学在同一批次录取。录取通知书由区教委中招办和各高中招生学校共同签章下发。任何学校不得录取未参加高中招生考试的毕业生或已被区内其他高中学校(含隆化职中)录取的学生。已被“公费幼师”、中职“3+4”和部分优质高中指标到校录取的考生,普通高中不得再录取。新生在入学军训前,须由学生或家长向录取学校提供近期的社区卫生院及以上医院出具的新生入学体检报告。   (五)加分政策。   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凭户口及身份证;归侨、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凭区侨办、区台办证明。以上情况之一者在普通高中招生时加5分。   烈士子女凭区民政部门证明材料,参照有关优待政策执行。   现役军人、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普通高中时,凭有关证明材料按相关优待政策规定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的子女报考普通高中,参照现役军人子女优待办法执行。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学校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考试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以学校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中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压实责任,确保上下政令畅通,工作落实到位。   (二)强化考务工作管理。招生考试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环节多、任务重。各学校要扎实做好中考组织管理工作,切实加强中考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全力为广大考生创造安全的考试环境。切实做好与本地卫生健康部门沟通联系,制定防疫措施,明确相关涉考工作人员责任,签订工作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切实做好试卷和答题卡的保管、运送、分发等环节的安全保密措施。切实做好与公安、消防、电力、环保、交通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沟能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做好招生考试的各项保障工作。   (三)严肃招考工作纪律。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各学校务必公开南川区中考热线服务和举报电话(81110583),便于为学生及家长提供招生政策、志愿填报、成绩查询以及划线录取等咨询服务工作。任何学校和老师不得代替学生填报志愿,不得诱导、误导、干涉、限制学生填报志愿,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学生参加中考。任何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未参加高中招生考试的毕业生或已被区内其他高中学校(含隆化职中)录取的学生。已被“公费幼师”、中职“3+4”和部分优质高中指标到校录取的考生,普通高中不得再录取。凡违规招收的高中学生不得注册高中学籍。区教委将对违规宣传、违规招生、干涉学生志愿填报等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对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四)注重政策宣传引导。各学校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充分利用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家校QQ群等平台,充分、深入、细致地宣传招生考试政策、招生程序和招生办法,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引导广大家长理性对待分数,帮助学生确立成长目标,克服唯分数、唯升学的功利化倾向。同时,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考试防疫教育,向考生讲解考点防疫措施、安检程序、个人防护注意事项等,确保考生充分知晓、掌握考试及有关防疫要求。要会同宣传、网信、公安等部门加强对网络谣言、不实信息等有害信息的处置,营造和谐稳定的考试氛围和公平公正的招生环境。   附件:1.南川区二〇二一年普通高中招生报名登记表(样表)     2.2021年区县属市级重点高中指标到校生志愿表     3.2021年区县属市级重点高中指标到校生录取名册     4.重庆市南川区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志愿卡(样表)   重庆市南川区教育委员会   2021年5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做好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永教基〔2020〕67号   各镇街教管中心,中小学,民办学校: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发〔2020〕18号)精神,现将我区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稳中求进,不断深化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完善考试招生管理制度,为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奠定良好基础;坚持招生考试工作阳光公平,规范招生考试行为,严肃招生考试纪律,实现平安中考目标;坚持普职教育协调发展,努力为学生提供特色多样的高中阶段教育服务,满足其对高中阶段教育的选择需求,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   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类。   (一)考试   1.考试科目   实行初中毕业与普通高中招生“两考合一”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全市统一命题、统一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七科,其中物理和化学、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分别实行合堂分卷。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实行开卷考试,其余科目为闭卷考试。   道德与法治和历史考试时考生只可携带属于本堂考试范围且初中所学的教科书(历史学科包括相应的地图册)进入考场。其它任何资料不得带入考场。   2.考试安排   7月12日   9:00-11:00   语文   2:30—4:30   物理   化学   7月13日   9:00-11:00   数学   2:30—4:00   道德与法治   历史   7月14日   9:00-11:00   8:45-9:00   9:00-9:20   英语   (听力试听   听力考试)   3.计分办法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升学成绩总分为75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各150分(英语听力30分),物理80分、化学7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各50分,文化考试总分700分。   中招体育考试按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暨高中招生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渝教体卫艺发〔2020〕42号)精神,以50分计入升学总分。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毕业成绩以等级方式呈现,即各科成绩达到学业水平考试试题分值的60%及以上为及格,70%及以上为良,80%及以上为优秀。   2020年初中毕业生的生物、地理学业水平成绩以区教委2019年组织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准,以等级呈现,作为学生毕业成绩。现行初中二年级的生物、地理学业水平考试由区教委组织。   4.命题及阅卷   (1)由市教科院负责组织统一命题,其考试范围按市教委委托市教科院编制的《2020年重庆市初中学业水平暨高中招生考试命题指要》执行。   (2)命题突出以立德树人为鲜明导向,充分体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要求,着力加强关键能力考查,提高命题质量,不出超标题、偏题、怪题。综合考虑疫情因素和考生复习备考的实际情况,在保持命题总体稳定的前提下,优化试题情境设计,增强基础性、综合性、应用性、创新性。语、数、外、理、化试题2/3按水平考试要求命题、1/3按选拔考试要求命题;道德与法治、历史按水平考试要求命题。   (3)全市继续实行网上阅卷模式,试卷格式分为试题卷和答题卡。学生只在答题卡上答题,答在试题卷上视为无效。   5.考场设置   按考生类别分别设置考场。报考重点中学(含联招学校)考场设在城区,且相对集中,非联招考生在本校设置考场。   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和中职与本科贯通“3+4”的考生考场设在联招考场,单独设立考室,集中编制考号。   (二)考查   考查科目为音乐、美术、实验操作和学校开设的地方课、选修课、活动课等学科,由各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各科目成绩以合格、不合格方式呈现。   三、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   2020年初中毕业年级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的通知》(渝教基发〔2016〕59号)要求执行。初中毕业生的思想品德、学业成长、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实践创新五个维度的评价结果作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的参考。   各初中学校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在5月25日前完成,5月30日前完成上报数据材料等工作。   四、初中毕业生毕业   学生在初中学习期满,修完规定课程,学业成绩合格,综合素质评价合格,准予毕业,由学校发给义务教育阶段初中毕业证书。学生学业成绩有不及格学科,经补考达到合格要求,综合素质评价合格,仍发给毕业证书。补考仍不及格者,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2019年未获得毕业证书的学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补考,补考上学年不及格学科,成绩及格,德、体合格,由原学校换发毕业证书。重庆市九年义务教育毕业证书由市教委统一印制,区教委审核,学校发放。   五、普通高中招生   (一)报名条件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普通高中招生报名条件是:   具有重庆市户籍和正式学籍的应届初三学生;2019年未获得初中毕业证书或因受记过及以上处分未参加初中学业考试且处分已撤销的学生;18周岁以下(2002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下同)的往届初中毕业生。   按《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规定,在渝就读初中的归侨子女,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籍居民子女,可在初中毕业学校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普通高中招生(含联招)。   具有连续两年我区初中学籍的市外户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可在我区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不含联招),由我区所属普通高中学校录取。   (二)分类报名   1.全市初中毕业生基础信息采集实行“一生一号”。考号为10位,编制方法由区中招办统一确定。   2.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学校报名登记,往届生在现就读学校报名登记。   3.报考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中职与本科贯通“3+4”分段招生的初中毕业生可兼报普通高中和联招;其他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志愿与中等职业学校间互不兼报。   4.5月23日—25日全区初中毕业生在学校分类别报名(联招类、公费师范生类、3+4类、普高类、中职类),学校于5月26-27日到区教委基教科报名。   (三)招生计划   我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联招”学校招生计划由区教委上报市教委审核后下达。   (四)招生办法   1.指标到校   永川中学、萱花中学、北山中学、文理附中按统招计划70%以内的比例分配到区内的初中学校。指标到校生的推荐、公示等要求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市级重点高中指标到校录取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发〔2020〕17号)文件和区教委有关规定执行。被录取为指标到校的学生须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其成绩作为招生录取学校的依据之一和区教委对学校推荐录取工作的考核依据之一。   按照规定:6月6日-15日,联招区指标到校工作由区教委统一组织指标到校招生的报名、推荐、考试、公示及相关录取工作。被录取为指标到校的学生不再参加联招报名考试。   凡报名参加指标到校的考生,必须以联招身份报名,往届毕业生、重庆市外户籍的随迁子女考生不得参加指标到校录取。   2.统一录取   我区普通高中招生继续参加联招,由市教委统一组织阅卷,于8月10日左右开始统一录取。   3.其他招生   重庆市十一中学作为教育部确定的全国13所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之一,面向全市计划单列招收100名应届初中毕业男生的招生等工作按市教委相关文件执行。   4.降分政策   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凭户口及身份证;归侨、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凭市侨办、市委台办证明。以上情况之一者在普通高中招生时降5分。   烈士子女凭市民政部门证明材料,参照有关优待政策执行。   对2020年我市直接参与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的一线医务工作人员、支援湖北医疗队人员(含驻渝部队医务人员)子女,贯彻落实《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一线医务人员关心关爱的通知》精神,严格执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救治一线医务工作人员子女入园入学工作的通知》相关工作要求,按照市、区(县)卫生健康委审定并公布的名单,2020年为其提供一次在入园入学、高中阶段升学、参加高考服务指导以及进入市属高等院校学习优惠政策。   现役军人、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普通高中时,凭有关证明材料按相关优待政策规定执行。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的子女报考普通高中,参照现役军人子女优待办法执行。   (五)联招相关要求   2020年重庆市联招学校数为78所。   1.志愿填报   7月16至17日,每日9:00~20:00,参加联招的考生登录中考志愿填报系统网上填报志愿(网址:www.cqzzxx.com)。账号为考生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考生身份证号后6位。考生登录系统后,可自行修改登录密码。考生可以填报市级重点中学3所,同时填写是否愿意服从调配。考生及家长填报志愿时,一定要认真核对清楚并保存再确定提交。在填报志愿期间,对所填报志愿有异议又无法进入系统更改志愿的,考生或其法定监护人持有效证件(监护人户口本、身份证以及考生身份证原件等),前往区教委中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经区教委中招办审核,市教委中招办将验证码回传至区教委中招办。考生及其家长可使用验证码登录系统进行密码重置,在7月17日20:00前自行完成更改志愿。填报时间结束后,网站关闭。   2.联招录取   根据考生初中学业水平暨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成绩和志愿,并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市级重点中学和一般联招学校分批录取办法,所有报考联招的考生均按照填报学校类别、志愿顺序、联招学校计划数,由市教委中招办划定录取线后有序进行录取。   考生志愿不足的学校由市教委中招办按“是否愿意服从分配”、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统一调配。未被联招录取的考生退回学籍所在区县教委中招办参加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录取。   (六)关于考试招生费用   初中学业水平暨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收费标准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转发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暨高中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渝教财〔2013〕59号)执行,即“联招类、公费师范生类、3+4类”每生90元,“普高类、中职类”每生80元。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学校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建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中考期间疫情防控暨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压实责任,确保上下政令畅通,工作落实到位。   (二)强化疫情防控期间考务管理。招生考试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环节多、任务重,特别是在今年疫情防控的特殊形势下,各学校要严格执行《重庆市2020年教育统一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扎实做好中考组织管理工作,全力为广大考生创造安全的考试环境。协调卫生健康部门做好中考防疫工作,根据7月初疫情情况,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标准及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各环节的防疫措施,明确相关涉考工作人员责任,签订工作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始终绷紧安全保密弦,切实做好试卷和答题卡的运送、保管、分发等环节的安全保密措施,加强对监考人员和考生的培训,周密部署考试、阅卷、招生录取等工作。要强化部门协同,做好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能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做好招生考试的各项保障工作。进一步提高安全应急处置水平,针对中考期间可能发生的高温天气和自然灾害,各学校要切实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和各项预案准备,并组织开展灾害天气应急演练,提高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处置能力。各学校要在6月底前开展一次中考考务管理排查,切实排除各类风险隐患,保障考务组织管理工作安全有序。   (三)严肃招考工作纪律。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提出的“十项严禁”纪律要求,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管理,所有学校(含民办高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任何学校和老师不得代替学生填报志愿。严格公参民学校招生管理,严禁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混合招生。凡违规招收的高中学生不得注册高中学籍。已被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和中职与本科贯通“3+4”分段招生录取的考生,普通中学不再录取。各学校要设置监督举报电话,对违规宣传、违规招生、干涉学生志愿填报等行为要严肃查处。凡在考试招生工作中徇私舞弊、失密泄密、失职渎职等,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四)注重政策宣传引导。做好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利用教委门户网站、主流媒体和微信公众平台,充分、深入、细致地宣传招生考试政策、招生程序和招生办法,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引导广大家长理性对待分数,帮助学生确立成长目标,克服唯分数、唯升学的功利化倾向。同时,各学校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考试防疫教育,向考生讲解考点防疫措施、安检程序、个人防护注意事项等,确保考生充分知晓、掌握考试及有关防疫要求。要会同宣传、网信、公安等部门加强对网络谣言、不实信息等有害信息的处置,营造和谐稳定的考试氛围和公平公正的招生环境。                                                                             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                                                                               2020年5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潼教委〔2022〕62号   重庆市潼南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做好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暨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发〔2022〕10号)要求,为进一步深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规范招生考试秩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维护教育公平公正。现就做好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类。   (一)考试   1. 考试科目   实行初中毕业与普通高中招生“两考合一”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全市统一命题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七科,其中物理和化学、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分别实行合堂分卷。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实行开卷考试,其余科目为闭卷考试。   道德与法治和历史考试时考生只可携带属于本堂考试范围且初中所学的教科书(历史学科包括相应的地图册)进入考场。其它任何资料不得带入考场。   2 . 考试安排   按照市教科院工作安排,2022年英语中考,学生考试前试听的内容不再是试卷正式听力测试的内容,试听目的主要是让学生熟悉朗读者的语音语调,学生考试前试听时间由15分钟调整为5分钟。   3.计分办法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升学成绩总分为75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各150分(英语听力30分),物理80分、化学7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各50分,体育50分。   听障学生参加中考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听障学生参加重庆市初中学业水平暨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免试英语听力的通知》(渝教基函〔2018〕9号)规定执行,其英语科考试成绩按“笔试成绩英语科总分值/笔试部分总分值”计算。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毕业成绩以等级方式呈现,即各科成绩达到学业水平考试试题分值的60%及以上为及格,70%及以上为良,80%及以上为优秀。   2022年初中毕业生的生物、地理学业水平成绩以2021年初中生物、地理结业考试成绩为准,以等级呈现,作为学生毕业成绩。现行初中二年级的生物、地理学业水平考试由市教科院统一命题,区教委制卷、组织考试和阅卷。考试时间另行通知,成绩以等级呈现,作为学生毕业成绩,不计入中考总成绩。   4.命题及阅卷   (1)市教科院负责组织统一命题,严格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命题,不得超标命题。   (2)命题突出以立德树人为鲜明导向,充分体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要求,着力加强关键能力考查,提高命题质量,不出超标题、偏题、怪题。结合考生复习备考的实际情况,在保持命题总体稳定的前提下,优化试题情境设计,增强基础性、综合性、应用性、创新性。   (3)继续实行网上阅卷模式,试卷格式分为试题卷和答题卡。学生在答题卡上答题,答在试题卷上视为无效。   5.考场设置   报考普高的考生考场设置在潼南中学、潼南一中、实验中学。   推荐到重庆一中等7所优质高中面向我区的指标到校生以及报考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的考生考场设在实验中学,且单独编制考号,设立考室。   (二)考查   考查科目为音乐、美术、实验操作和学校开设的地方课、选修课、活动课等学科。考查方案由区教委制定,学校具体实施,考查科目成绩以合格、不合格方式呈现。   二、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   2022年初中毕业年级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的通知》(渝教基发〔2016〕59号)要求执行。初中毕业生的思想品德、学业成长、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实践创新五个维度的评价结果作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的参考。各区县初中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在4月底前完成。   三、初中毕业生毕业   学生在初中学习期满,修完规定课程,学业成绩合格,综合素质评价合格,准予毕业,由学校发给九年义务教育毕业证书。学生学业成绩有不及格学科,经补考达到合格要求,综合素质评价合格,仍发给毕业证书。2021年未获得毕业证书的学生可参加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补考上学年不及格学科,成绩及格,德、体合格,由原学校换发毕业证书。重庆市九年义务教育毕业证书由市教委统一印制,区教委审核,学校发放。   四、普通高中招生   (一)报名条件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普通高中招生报名条件是:   具有我区户籍和正式学籍的应届初三学生;2021年未获得九年义务教育毕业证书或因受记过及以上处分未参加初中学业考试且处分已撤销的学生;18周岁以下(2004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的往届初中毕业生。   根据《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规定,在潼就读初中的归侨子女,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籍居民子女,可在初中毕业学校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普通高中招生。   具有连续两年我区初中学籍的区外户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可在就读初中学校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且可纳入区内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在我区初中实际就读并具有连续两年学籍的非我市户籍现役军人、进藏干部和持“重庆英才服务卡”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参加我市中考,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具有我区户籍,但学籍在重庆市以外的初中毕业生,原则上要将学籍转回潼南,才可报名参考。   (二)报名登记   1. 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学校报名登记,往届生在原毕业学校报名登记,社会考生由户籍所在地初中学校报名登记。   2. 报考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的初中毕业生可兼报普通高中;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间互不兼报。   3. 4月25~28日初中毕业生分类别报名。学生基础信息由学校统一采集,5月6日前报区教委中招办。   4. 考生报名顺序按体考号顺序。   5. 《潼南区2022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暨高中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表》交学生本人校验,并由班主任老师核实签字确认。   (三)招生计划   普通高中招生严格执行市教委下达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各高中招生学校要严格执行计划,严禁超计划招生,违规招收的学生不得注册高中学籍。   (四)志愿填报   1.初中毕业生的志愿填报,必须由学生本人填写,学校、教师不得干涉或更改学生志愿。   2.考生于6月14~16日在考生家长指导下到学校填写《潼南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学生志愿表》。   3.各学校根据考生填写的《潼南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学生志愿表》纸质件,完成《潼南区2022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暨高中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表》填报,并于6月18日将考生填写的《潼南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学生志愿表》纸质材料和《潼南区2022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暨高中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表》电子档交区教委中招办。   (五)招生办法   1. 指标到校   市级重点高中招收指标到校生按70%的比例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并适当向农村初中和薄弱初中学校倾斜。指标到校生的推荐、公示、录取办法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重庆市区县属市级重点高中指标到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发〔2022〕12号)文件执行。   2.招生录取   根据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志愿,并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结合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由区教委中招办划定录取线并组织普通高中学校进行招生录取。   3.其他招生   市教委批准的24所“培养体育后备人才试点学校”和12所市级重点中学市级学生艺术团高中招生;7所市级重点中学面向自主招生区县的招生;重庆市第十一中学作为教育部确定的全国13所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之一,面向全市计划单列招收80名应届初中毕业男生的招生等工作按市教委相关文件执行。   4.降分政策   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凭户口及身份证;归侨、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凭市侨办、市台办证明。以上情况之一者在普通高中招生时降5分。   烈士子女凭民政部门证明材料,参照有关优待政策执行。   现役军人、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普通高中时,凭有关证明材料按相关优待政策规定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的子女报考普通高中,参照现役军人子女优待办法执行。   (六)考试招生费用   高中招生考试收费标准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转发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暨高中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渝教财〔2013〕59号)执行,监测户、边缘户、脱贫不稳定户、低保户、特困供养人员子女以及孤儿和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免收报名费。考试期间劳务费用按照《重庆市潼南区财政局 重庆市潼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关于规范考试劳务费发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潼财预发〔2020〕776号)执行。   区中招办要加强对考试经费的管理,切实保证考试招生工作的需要。考试经费主要用于初中学业水平暨高中招生考试的命题、试卷制作、考务(含监考、巡考、督考、运送试卷、安全保卫等工作)、阅卷(扫描、任务分配、切割、评分、成绩合成)、高中录取等各个工作环节,不得随意开支和挪作他用。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区教委主要领导为常务副组长,区教委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区教委科室长为成员的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明确任务,政令畅通。   (二)强化中考考务管理。招生考试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环节多、任务重,按市教委的相关要求扎实做好中考组织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考务管理制度,明确职责,签定工作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中招办和考点学校要切实做好试卷和答题卡的运送、保管、分发等环节的安全保密措施,加强对监考人员和考生的培训,周密部署考试、阅卷、招生录取等工作。   (三)严肃招考工作纪律。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提出的“十项严禁”纪律要求,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管理,所有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凡违规招收的高中学生不得注册高中学籍。已被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录取的考生,普通中学不再录取。严禁公办普通高中招收复读班,严禁与社会机构联合举办复读班。如有违反,将调减学校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并严肃追究学校责任。凡在考试招生工作中徇私舞弊、失密泄密、失职渎职等,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四)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各相关学校要进一步加大招生考试政策宣传力度,引导广大家长理性对待分数,帮助学生确立成长目标,克服唯分数、唯升学的功利化倾向。同时,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考试防疫教育,向考生讲解考点防疫措施、安检程序、个人防护注意事项等,确保考生充分知晓、掌握考试及有关防疫要求,营造和谐稳定的考试氛围和公平公正的招生环境。   重庆市潼南区教育委员会   2022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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