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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导读目录:

1、重磅!2024年陕西高考报名工作安排来啦!

2、陕西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官方入口: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3、陕西高考报名系统登录平台网址及入口

  为做好2024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报名工作,根据教育部及省招生委员会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考工作安排   01   报名条件   (一)申请在陕报名参加高考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3.截至2024年8月31日,本人户籍应在陕且满3年;   4.截至高考当年,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陕连续学籍满3年。即从第一学年开始,在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注册学籍并连续就读满3年,按规定完成学业并可获得陕西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   (二)户籍在陕但不满足以上户籍或学籍要求者:   1.根据教育部规定,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同等学力人员可以申请报名参加高考。但在陕申请报考者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必须在陕,且本人初次户籍登记在陕。报名前本人写出同等学力书面说明,户籍所在县(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同意意见后,由户籍所在县(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受理其报名申请。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同等学力认定办法由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自2025年高考报名起,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陕教〔2023〕14号)执行。   2.随外出务工的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外省就读,不符合就读省份高考报名条件,且本人初次户籍登记在陕、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陕的报考者,持相关人员户籍、就读省份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籍等材料,可申请在户籍所在县(区、市)报名参加高考。   3.本人随其父亲或母亲因军转安置、工作调动(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事管理部门办理的调动)正常迁转户籍至我省,并将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籍转入我省,可不受户籍、学籍年限限制。   4.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学籍在陕满3年但户籍在陕不满3年,在户籍迁入我省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持有陕西省居住证,且持证期间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陕西省居住证时间与其取得陕西户籍时间连续,且两项时间相加满3年,可申请在学籍所在县(区、市)报名参加高考。   (三)外省来陕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陕西户籍在陕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在陕参加高考,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等三部门关于印发做好外省来陕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陕西户籍在陕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在陕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实施细则的通知》(陕教规范〔2021〕3号)执行。   (四)在我省定居的外国侨民报名,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并须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五)下列人员不得在我省报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高考(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考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六)不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的随迁子女、户籍已迁入我省但不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者,必须及时返回户籍所在省份或户籍流出省份报名参加高考。   02   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   所有拟在陕参加2024年高考者(包括保送生、少年班、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强基计划、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残障单招等各类特殊类型招生),须于2023年11月1日至7日,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sneea.cn)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s://www.sneac.com)完成网上报名程序,逾期未报名者责任自负。   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   (https://www.sneea.cn)   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   (https://www.sneac.com)   (二)报名地点:   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学籍(毕业中学)所在县(区、市)报名,往届毕业生也可在户籍所在县(区、市)报名。在陕就读内地西藏班、新疆班学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县(区、市)报名。少年班报考者凭报考高校通知单在学籍所在县(区、市)报名。   03   报考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前,所有报考者须提供本人有关证明材料,接受县(区、市)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报考资格审查。   高考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的重点是初次户籍登记不在我省的报考者的户籍(或父母居住及参保缴费)、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各市、县(区、市)要在当地招委会领导下,制定严格规范、切实有效的资格审查办法。要会同公安机关对初次户籍登记不在我省的报考者进行重点核查,对单独进行户口迁移、有组织集体户口迁移等各类涉嫌“高考移民”的情况,要严格审核把关。对公安机关发现的通过办理非正常户籍迁移手续等违规落户的报考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在陕报考资格。要会同学籍管理部门严格审查此类报考者在陕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籍取得方式和入学注册手续,严格审查报考者学籍注册和实际就读是否一致,严格审查学籍信息变更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确认学籍真实并符合规定,严禁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籍、空挂学籍、人籍分离者违规报考。   各县(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应汇总辖区内通过审查的初次户籍登记不在我省考生情况,并报所属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备案。各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将辖区内初次户籍登记不在我省考生登记造册,并请本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人社部门对考生学籍(实际就读)、户籍(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居住)和参保缴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复核。对经复核查实确属不符合报名条件者,坚决取消其在陕报考资格。   各县(区)招生考试机构要将通过资格审查的初次户籍登记不在我省考生,在其学籍所在(毕业)中学进行公示,公示信息应包括考生姓名、性别、注册学籍时间、户籍迁入我省时间、父母户籍(居住)与参保缴费情况等,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各市(区)、县(区、市)、各中学要高度重视高考报名政策宣传工作,要将高考报名政策告知工作前置。在初三年级开学、中考报名、高一新生入学等时间节点,将我省高考报名条件、办法等政策规定及时、准确地告知每一位在校中学生。对初次户籍登记不在我省的学生,要采取逐人告知并要求其本人和家长签署政策知晓书的办法,确保高考报名政策宣传无遗漏、无死角。   04   考生信息采集   报考者本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县(区、市)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采集居民身份证信息和本人正面免冠彩色头像。考生头像采集规范及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执行。因不出具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未现场采集头像而影响报名手续办理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各县(区、市)要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采集报考者头像,务必确保头像符合要求。要严格核查考生身份,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人、证、照”合一,严密防范“高考移民”和借机代考者。对在采集头像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生,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考试工作人员的责任。   05   网上报名和信息确认   完成报考资格审查和考生信息采集后,县(区、市)招生考试机构生成报考者报名条。报考者凭本人报名条,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查验本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2024年高考考生诚信承诺书》《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条款,同意履行诚信承诺后输入报名信息。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考生须对填写的个人信息负责。任何人、任何单位不得代替考生填写应由考生本人填写的信息。   报考者须从文史、艺术(文)、理工、艺术(理)、体育(理)5个科类中选报一类。任何人、任何单位不得强制考生选择报考科类。选报艺术(文)、艺术(理)和体育(理)的考生应注意:填报提前批次志愿时,只能填报相应科类志愿,不能兼报包括文史类和理工类本、专科(含军队院校、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司法本科专业、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国家免费医学生;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优师专项;公费师范生;综合评价招生;急需紧缺涉农专业;定向培养军士;航海类专业以及其他经批准参加提前批次录取的高校及专业)在内的其他科类志愿。在其他批次,艺术(文)类考生可以填报文史类志愿,艺术(理)类、体育(理)类考生可以填报理工类志愿。文史类、理工类考生不得兼报其他科类志愿。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核定的标准,报考者须缴纳报名考试费110元。报考费通过网上银行或微信支付缴纳,缴费成功后方可办理确认报名信息等后续手续。网上缴费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至7日。   完成网上报名后,考生应于11月14日前确认报名信息。考生本人要在县(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出具的考生报名信息校验单上签字确认。县(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各中学要提醒考生认真确认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应往届、政治面貌、个人简历、联系地址及电话等报名信息,确保准确无误。对考生提出的信息错误,县(区、市)招生考试机构要及时更正。   06   照顾政策和特殊类型资格审查   享受录取照顾政策的各类特殊考生,要交验相关原始证件,同时填写《陕西省高考享受照顾政策考生申请表》,并接受主管部门审查。其中仅属于少数民族同时不具备其他照顾资格的考生无需填写此表,其少数民族资格由县(区、市)招生考试机构采集考生身份证信息后审查确认。各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要将除少数民族考生外的特殊考生分类造册,报送省教育考试院,由省教育考试院复核后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和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公示。   有关市(区)、县(区、市)招生考试机构要参照《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在陕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陕试普招〔2023〕13号)规定,严格审查国家、地方、高校3个专项计划的考生报考资格,并于2023年12月16日前,为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加注相应标记。往年被上述3个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主动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3个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残疾考生须于2023年11月1日至7日,持本人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向报名县(区、市)招生考试机构提出提供合理便利正式书面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各县(区、市)招生考试机构要将残疾考生的残疾证号等信息录入网上报名系统,并组织专家组对残疾考生进行现场确认完成综合评估,并于2024年3月15日前将书面评估报告报省教育考试院。   各地要将所有对考生资格有特殊要求的招生类型资格审查结果在考生所在中学和当地进行公开公示,接受广大考生和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及时限等严格执行教育部信息公开公示工作规定。要认真受理有关信访、投诉与举报,务必做到事事有调查、件件有回复。   对在资格审查中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和学籍等提供虚假个人信息及证明材料的考生,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将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07   准考证和考场编排   2023年11月21日前,各市(区)完成考生准考证号编排工作。11月25日后,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可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下载《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考证》或《体育类专业课考试报考证》。   2024年4月底前为参加高考考生(不含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及其他特殊类型提前录取考生)确定考点、考场,编排座位号。高考座位号按照文史、理工两大类编排,艺术(文)类考生与文史类考生混编,艺术(理)及体育(理)类与理工类考生混编。内地西藏班、新疆班、少年班考生编排在尾数考场。小语种考生单独编排考场。考生准考证上将同时印制准考证号、考场号和座位号,其中考场号、座位号仅供考生参加统一考试使用。   高考前已经被高校录取的所有考生不得再参加高考。省教育考试院在高考前将已录取考生名单整理分发各市(区)、县(区、市),各地不再制发已录取考生的准考证。   08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2023年11月17日前,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负责对其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做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其他违法违纪处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在校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由所在学校指定专人输入网上报名系统,非在校生由其工作单位填写(无工作单位的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填写)。县(区、市)要指定专人将非在校生和在户籍地报名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鉴定内容输入网上报名系统。考核表原件留存备查。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是考生电子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县级招生考试机构、学校及其他鉴定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采取专人负责、据实填写、严格审核等有效措施,确保不出差错。因工作失误导致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内容影响考生录取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一)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二)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尚在处罚期内的。   09   体检   2024年2月底前,所有考生均须接受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并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考生体检按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有关规定实施。   我省高考实行“无纸化”体检,须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主检医师应由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责任心强的医生担任。体检结论由副主任医师(含)以上职称的医生作出。呈现在体检表上的信息和数据要规范、准确。检查结果和体检结论必须有医师签名。非指定的医疗机构为考生做出的体检结论无效。   县(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应将体检结论及时反馈给考生本人。体检结论作出后,考生本人须签字确认。考生隐瞒“既往病史”或在参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由此而导致影响本人录取或新生入学注册的,其责任由考生自负。不参加体检者,视其为主动放弃本年度高考录取资格。各县(区)应于2024年3月底前上传考生体检结果。   各市(区)招生委员会要指定一所较好的市级医院作为高考体检争议市级仲裁医院。对体检结论提出异议的考生,县(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先安排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对原体检医院无法确诊、或考生对复检仍持有争议的问题,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安排时间组织有关考生到市级仲裁医院进行复检。对于市级仲裁医院仍无法解决的问题,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汇总后于2024年4月15日前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安排终检。陕西省人民医院为我省高考体检的终检医院,负责对县、市级体检和复检医院无法确诊的问题做出最终裁定。   高考体检工作“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因错检、漏检、结论错误而影响考生录取的责任由相关体检工作人员及体检医院承担。在体检工作中弄虚作假,伪造、变造《体检表》的体检工作人员,由当地招委会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10   加强管理,严防“高考移民”   各地要根据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做好综合治理“高考移民”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2号)精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决防范和打击违法违规跨省(市、区)获取在陕高考资格的“高考移民”行为。要将高考报名资格审查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充分发挥行政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强化对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查处力度。   对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审核把关不严、监管不力,造成不符合条件的报考者蒙混过关、违规获取我省高考报名资格的,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对有关单位主管领导进行问责。对组织或参与“高考移民”活动以及为伪造户籍、学籍档案等行为提供便利的工作人员,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涉及“高考移民”的违规案件,除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主管领导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11   加强管理信息,确保报名信息安全   高考报名工作通过网络进行,期间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报名学校均可通过考务平台取得相关考生信息。要严格执行《陕西省考试招生信息管理工作实施细则》(陕试综〔2016〕23号)相关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所下载的考生报名信息不被泄露,特别是考生的身份证号、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等涉及考生隐私的信息不被泄露。所下载的考生报名信息只能用于考试招生工作,不得将考生信息交予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将考生信息交予中介机构开展违规招生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在校际间交换考生信息,坚决杜绝以任何形式利用考生信息进行牟利。考生本人对自己的报名信息要严密保管,无论有意或不慎将信息泄露给他人,由此产生与考生意愿相悖的后果,责任自负。   考试招生信息实行省、市、县、报名学校分级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报名学校要明确岗位责任,确保信息管理责任落实,确保信息处理及使用规范高效,确保信息交接及存储安全可靠。因管理不善导致信息泄露,由相关责任单位负责处理;产生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教育部及我省如有新的规定,按照新的规定执行。   附件:   1.高考报名学籍证明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表样)   2.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   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0月13日   二: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安排   为做好2024年我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和《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陕招委〔2023〕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报名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我省高考报名,报考科类只能选择为艺术(文)或(理)。   (一)省级统考报名   拟报考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的考生,须于2023年11月1日至7日使用高考报名号及密码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s://www.sneea.cn)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https://www.sneac.com),在高考网上报名及缴费的同时,完成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报名及缴费,缴费方式与高考网上报名相同。报名结束后不受理考生补报名或省级统考科类变更申请。   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   (https://www.sneea.cn)   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   (https://www.sneac.com)   我省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分为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6个科类,考生只能在其中选择1个科类报考,不得兼报。音乐类专业课省级统考分为音乐教育、音乐表演2个招考类别,考生可以兼报;音乐表演招考类别又分为声乐、器乐2个方向,考生只能在其中选择1个方向报考,不得兼报。表(导)演类专业课省级统考分为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戏剧影视导演3个方向,考生只能在其中选择1个方向报考,不得兼报。   报考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方向、表(导)演类服装表演方向的考生,还须填报或上传相关资料,具体方式详见报名系统公告。   艺术类本科考试招生专业目录详见《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参照执行。考生须在省级统考报名前咨询拟报考院校,主动了解拟报考院校艺术类专业与我省省级统考科类的对应关系,各招生院校要明确告知考生须参加我省省级统考的科类(招考类别、方向)。   (二)高校校考报名   艺术类专业课校考报名及考试办法由各招生院校确定,考生可直接向拟报考的招生院校咨询。报名时,如须提供《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考证》,考生可于2023年11月25日后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下载。   02   考试   (一)省级统考   各科类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考务办公室负责省级统考的组织实施。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课省级统考考务办公室设在西安音乐学院。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方向专业课省级统考考务办公室设在西安外国语大学。表(导)演类服装表演方向专业课省级统考考务办公室设在西安工程大学。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方向专业课省级统考考务办公室设在西北大学。播音与主持类专业课省级统考考务办公室设在西安体育学院。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专业课省级统考考务办公室设在西安美术学院。音乐类乐理、听写科目,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考试的组考工作由各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   各科类(方向)考试时间和考点安排如下:   音乐类乐理、听写科目,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准考证可于考试前一周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下载并打印。音乐类视唱、声乐、器乐科目,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准考证可于考试前一周登录组考院校网站下载并打印。   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考试说明详见《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二)高校校考   艺术类专业课校考实施办法由各招生院校负责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实施办法必须符合教育部和我省关于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的有关规定。   组织校考的招生院校不得接受我省相应类别省级统考不合格考生参加校考,省级统考成绩不合格考生参加院校相应专业组织的校考,其校考成绩一律无效。违反上述规定产生的遗留问题,责任由招生院校和考生自负。各招生院校艺术类专业课校考成绩只适用于本校录取。   (三)成绩发布   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将于2024年1月底公布。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问,在规定时间内可提出成绩复核申请,申请复核的事项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是否有漏评(漏阅)、漏统(漏登)、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等方面。成绩复核不重新评分,评分标准、评分细则的宽严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考生不得查看答卷和面试录像。   03   有关要求   (一)严格保密制度。各市(区)、县(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各组考院校要加强试题、试卷的安全保密管理。艺术类专业课考试试题(卷、卡)的领取、运送、保管、分发、回收、评卷等环节要严格按《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执行,务必确保试题(卷、卡)安全保密、万无一失。要加强对命题、评卷(面试)和监考教师等考试工作人员的岗前教育培训。要针对当前考试安全保密的新形势、新特点以及艺术类专业课考试的特殊性,开展规范化、专业化的全员业务培训,强化职业道德和法纪警示教育,增强安全保密观念和遵纪守法意识。   (二)严格考务管理。各市(区)、县(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各组考院校要制定详细严密的艺术类专业课考试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考试组织的各项规章制度,务必做到命题、考试、评卷(评分)、登分、统计合成等各个环节规范严谨。严把考试入口关,通过“人脸识别”“人证识别”“智能安检门”等现代化技术手段,严防考生替考和携带手机等违规物品进入考点。严把考试组织关,严格落实考生、评委、考场随机编排的“三随机”工作机制,严防考试舞弊。严把考试评分关,完善专业考试评分标准,评委现场独立打分、全程录音录像等方式,确保评分公平公正。针对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和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提前做好应急演练,确保考试安全顺利进行。   (三)严格评分评卷。选聘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专业对应且考评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的在编人员参加评分工作,不得选用以往考试招生工作中有不良记录的人员。凡有指导、被指导关系或有亲属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的考评人员和考生,均须按要求进行申报,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高校领导干部子女或其他亲属报考本校的,须向学校报备并在校内公示,相关领导干部要全程回避。严禁开展艺术类专业招生的高校、内设学院(系、部等)及教职工组织或参与考前辅导、应试培训,或与社会培训机构勾连牟取不正当利益。严禁考点院校为各艺术类应试培训机构提供场所或设施,严禁考点院校参与高考艺术类应试培训活动和教学指导活动。组织或参与任何考前辅导、应试培训的高校教师及工作人员,一律不得参与我省艺术类专业考试相关工作。建立考评人员“黑名单”制度,凡在考试中有隐瞒不报、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列入“黑名单”,终身不得参与高校考试招生工作。   (四)严格责任追究。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是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2024年是艺术类省级统考全覆盖首年,各市(区)、县(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各组考院校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艺术类专业课考试组考工作。对艺术类专业课考试中出现违规问题的单位、工作人员、考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和我省有关文件执行。   三:单招报名及考试工作实施办法   各设区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韩城市教育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各有关普通高校,厅属中等职业学校:   现将《2024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报名及考试工作实施办法》印发你们。请各市(区)教育局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所辖区域内的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并督促做好贯彻落实。   陕西省教育厅   2023年10月19日   为做好2024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以下简称“职教单招”)报名及考试工作,根据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及省教育厅相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01   报名条件   (一)申请在陕报名参加职教单招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3.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以下简称“三校生”)毕业生;   4.截至职教单招当年,按照在陕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学制完成学业,即从第一学期开始,在我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注册学籍并连续就读,按规定完成学业并可获得陕西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   5.截至职教单招当年8月31日,本人户籍应在陕且满3年。   (二)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其他   1.外省来陕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陕西户籍在陕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在陕参加职教单招,参照《陕西省教育厅等三部门关于印发做好外省来陕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陕西户籍在陕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在陕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实施细则的通知》(陕教规范〔2021〕3号)执行。   2.截至职教单招当年8月31日,学籍在陕满3年但户籍在陕不满3年,在户籍迁入我省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持有陕西省居住证,且持证期间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陕西省居住证时间与其取得陕西户籍时间连续,且两项时间相加满3年,可申请在学籍所在县(区、市)报名。   3.本人随其父亲或母亲因军转安置、工作调动(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事管理部门办理的调动)正常迁转户籍至我省,可不受户籍、学籍年限限制。   02   报名时间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日至7日,报考者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sneea.cn)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s://www.sneac.com)完成网上报名程序,逾期未报名者责任自负。   (二)我省“三校生”在学籍(毕业中学)所在市(区)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往届“三校生”也可在户籍所在市(区)指定的报名点报名。报考者应于报名前到报名点领取《普通高等学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生资格审查表》(表样见附件),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并接受报考资格审查。   (三)按照教育部高考考生数据报送规范和《关于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通知》(陕教考〔2011〕3号)和要求,报名期间报考者本人必须到报名点采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和本人正面免冠彩色头像,考生头像采集规范及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执行。因不出具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未现场采集头像而影响正常报名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四)资审合格并采集信息后,报考者持本人报名条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查验本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条款,同意履行诚信承诺后输入报名信息。   (五)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核定的标准,报考者须缴纳报名考试费110元。报考费通过网上银行或微信支付缴纳,缴费成功后方可办理确认等报名后续环节手续。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11月1日至7日。   (六)2023年11月17日前,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在校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由所在学校指定专人输入网上报名系统,非在校生由其工作单位填写(无工作单位的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填写)。县(区、市)要指定专人将非在校生和在户籍地报名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鉴定内容输入网上报名系统。考核表原件留存备查。   报名、确认报名信息、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等环节工作,参照《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执行。   03   考生档案及准考证号编排规则   考生档案包括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电子档案是招生学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由省教育考试院建立。内容包括考生报名、体检、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成绩、志愿、诚信记录和专业技能考核成绩等信息。纸质档案包括学籍档案和报考材料,其建立、管理及领取办法按照《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纸质档案管理办法》(陕招办〔2012〕7号)执行。   各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按照准考证号编排规则,使用计算机随机编排考生准考证号。准考证号10位阿拉伯数字含义分别是:第1—2位为市(区)代码,第3—4位为县(区、市)代码,第5位为考试类型代码8,第6位为报考科类代码1,第7—10位为顺序号。   04   考试科目与评卷   职教单招考试包括文化课考试和职业技能考试。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门,每科满分150分,总分450分;职业技能考试满分300分。   (一)文化课考试   文化课实行全省统考,试题由省教育考试院依据现行职业高中教学大纲命制。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已被春季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职教单招文化课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在文化课考试前将已录取考生名单整理分发至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市(区)招生考试机构不再制发已录取考生准考证。各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原则上要将职教单招考点集中、独立设置,避免职教单招与全国统考考点混设。每考场安排考生30人,不足30人的尾数考场单独设置。2024年5月初,各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汇总并向省教育考试院上报所需试卷数量。   文化课考试的评卷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生总分相同时,依次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的单科分数由高到低排列。总分、单科分数全部相同的,属并列位次。   (二)职业技能考试   拟报考职教单招本科院校及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职业技能考试。职业技能考试项目须与招生专业相对应,且成绩中知识考试成绩占比原则上不高于30%。职业技能考试由承担2024年职教单招本科招生任务的省属高校组织实施,考核时间、内容及方式由招生院校自行确定。各本科招生院校相同或相近专业可组织联考,联考方案应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各本科招生院校职教单招招生简章于2024年1月1日前报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后方可公布执行。招生简章一经公布不得擅自更改。   职业技能考试属于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组成部分,各本科招生院校要加强领导,成立职业技能考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领导担任,全面负责本校承担的职业技能考试工作,下设纪律检查组和考务办公室等机构。纪律检查组负责对命题及考核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职业技能考试须于2024年春季高职分类考试开始前结束,由各本科招生院校自行划定合格线,并将合格考生名单与成绩报送省教育考试院。   05   落实责任,严肃纪律   各市(区)、县(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各招生院校和有关部门,要建立考试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报名、体检、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考试等项工作的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要认真核查初次户籍登记不在我省(含随迁子女和户籍自外省迁入我省)报考者的户籍(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居住)、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坚决杜绝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籍、空挂学籍、人籍分离者违规报考。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考生报名信息安全,防止考生身份证、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等个人隐私信息泄漏。对组织或参与“高考移民”活动以及为伪造户籍、学籍档案等行为提供便利的工作人员,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涉及“高考移民”的违规案件,除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主管领导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普通高等学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 考生资格审查表(表样)   校企合作与招生就业办公室   出品【育荐工作室】   编辑 / 姚欣怡 孙妮   摄影 / 姚欣怡   责编 / 张倩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   所有拟在陕参加2024年高考者(包括保送生、少年班、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强基计划、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残障单招等各类特殊类型招生),须于2023年11月1日至7日,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sneea.cn)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s://www.sneac.com)完成网上报名程序,逾期未报名者责任自负。   点击进入报名   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   (https://www.sneea.cn)   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   (https://www.sneac.com)   (二)报名地点   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学籍(毕业中学)所在县(区、市)报名,往届毕业生也可在户籍所在县(区、市)报名。在陕就读内地西藏班、新疆班学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县(区、市)报名。少年班报考者凭报考高校通知单在学籍所在县(区、市)报名。   二、报考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前,所有报考者须提供本人有关证明材料,接受县(区、市)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报考资格审查。   高考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的重点是初次户籍登记不在我省的报考者的户籍(或父母居住及参保缴费)、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各市、县(区、市)要在当地招委会领导下,制定严格规范、切实有效的资格审查办法。要会同公安机关对初次户籍登记不在我省的报考者进行重点核查,对单独进行户口迁移、有组织集体户口迁移等各类涉嫌“高考移民”的情况,要严格审核把关。对公安机关发现的通过办理非正常户籍迁移手续等违规落户的报考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在陕报考资格。要会同学籍管理部门严格审查此类报考者在陕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籍取得方式和入学注册手续,严格审查报考者学籍注册和实际就读是否一致,严格审查学籍信息变更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确认学籍真实并符合规定,严禁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籍、空挂学籍、人籍分离者违规报考。   各县(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应汇总辖区内通过审查的初次户籍登记不在我省考生情况,并报所属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备案。各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将辖区内初次户籍登记不在我省考生登记造册,并请本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人社部门对考生学籍(实际就读)、户籍(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居住)和参保缴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复核。对经复核查实确属不符合报名条件者,坚决取消其在陕报考资格。   各县(区)招生考试机构要将通过资格审查的初次户籍登记不在我省考生,在其学籍所在(毕业)中学进行公示,公示信息应包括考生姓名、性别、注册学籍时间、户籍迁入我省时间、父母户籍(居住)与参保缴费情况等,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各市(区)、县(区、市)、各中学要高度重视高考报名政策宣传工作,要将高考报名政策告知工作前置。在初三年级开学、中考报名、高一新生入学等时间节点,将我省高考报名条件、办法等政策规定及时、准确地告知每一位在校中学生。对初次户籍登记不在我省的学生,要采取逐人告知并要求其本人和家长签署政策知晓书的办法,确保高考报名政策宣传无遗漏、无死角。   三、考生信息采集   报考者本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县(区、市)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采集居民身份证信息和本人正面免冠彩色头像。考生头像采集规范及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执行。因不出具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未现场采集头像而影响报名手续办理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各县(区、市)要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采集报考者头像,务必确保头像符合要求。要严格核查考生身份,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人、证、照”合一,严密防范“高考移民”和借机代考者。对在采集头像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生,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考试工作人员的责任。   四、网上报名和信息确认   完成报考资格审查和考生信息采集后,县(区、市)招生考试机构生成报考者报名条。报考者凭本人报名条,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查验本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2024年高考考生诚信承诺书》《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条款,同意履行诚信承诺后输入报名信息。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考生须对填写的个人信息负责。任何人、任何单位不得代替考生填写应由考生本人填写的信息。   报考者须从文史、艺术(文)、理工、艺术(理)、体育(理)5个科类中选报一类。任何人、任何单位不得强制考生选择报考科类。选报艺术(文)、艺术(理)和体育(理)的考生应注意:填报提前批次志愿时,只能填报相应科类志愿,不能兼报包括文史类和理工类本、专科(含军队院校、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司法本科专业、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国家免费医学生;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优师专项;公费师范生;综合评价招生;急需紧缺涉农专业;定向培养军士;航海类专业以及其他经批准参加提前批次录取的高校及专业)在内的其他科类志愿。在其他批次,艺术(文)类考生可以填报文史类志愿,艺术(理)类、体育(理)类考生可以填报理工类志愿。文史类、理工类考生不得兼报其他科类志愿。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核定的标准,报考者须缴纳报名考试费110元。报考费通过网上银行或微信支付缴纳,缴费成功后方可办理确认报名信息等后续手续。网上缴费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至7日。   完成网上报名后,考生应于11月14日前确认报名信息。考生本人要在县(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出具的考生报名信息校验单上签字确认。县(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各中学要提醒考生认真确认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应往届、政治面貌、个人简历、联系地址及电话等报名信息,确保准确无误。对考生提出的信息错误,县(区、市)招生考试机构要及时更正。  2024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系统   点击进入系统   2024年陕西高考网上报名具体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日至7日,报考者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sneea.cn)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s://www.sneac.com)完成网上报名程序,逾期未报名者责任自负。   温馨提示:   1、填写信息前,考生应仔细阅读条款内各项内容。   2、修改密码时,应填写长期使用的手机号码用于接收成绩及录取信息、恢复初始密码。   3、填写基本信息时,应注意考生类别、考试类型、科类、外语语种、政治面貌等选项,填写完成核对无误后提交。   统招考生,考生类别为城镇应届、农村应届、城镇往届、农村往届。考试类型应选择“统考”,科类在文史、艺术(文)、理工、艺术(理)、体育(理)中选择。艺术(文)、艺术(理)的考生还须选择艺术类专业课统考类别。单招考生,考试类型应选择“职业教育单独招生”,科类选择单招。   4、确认报名信息时,核对已填写信息是否有误,若填写错误可返回进行修改;核对准确无误请点击“确认信息”按钮,确认后信息才能生效。   5、网上缴费时,请不要重复点击支付按钮,银行确认支付需要约10分钟,支付成功以后报名生效,请注意提示栏各事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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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http://www.kpfe.org/post/9849.html发布于:2025-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