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职专业学院、高职中专分校设置试点工作的通知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职专业学院、高职中专分校设置试点工作的通知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导读目录:

1、“高等职业教育质量稳步提升,一批高水平学校快速成长”有关情况

2、高职院校“双高计划”拟建单位名单公布

3、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职专业学院、高职中专分校设置试点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一、近年来高职教育改革发展总体态势   近年来,高等职业教育快速发展,年招生数、在校生规模稳中有升。2010年全国独立设置高职学校1246所,招生数310万人,毕业生数316万,在校生数966万人。到2015年,全国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达1341所,招生数348万,毕业生数322万,在校生数1048万,占到高等教育的41.2%,全年为社会提供技术培训超过2000万人次。高等职业教育已成为高等教育的半壁江山,为适龄青年提供了进入高校学习并掌握就业技能的机会,对高等教育从精英阶段进入大众化阶段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近年来提升高职教育质量的重点举措   一是建设示范院校引领战线发展。2006年,教育部、财政部启动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中央财政资金投入45.5万元,引领带动地方财政投入89.7亿元、行业企业投入28.3亿元,分两批支持200所示范(骨干)高职院校重点建设了788个专业点,使建设院校办学条件、教学质量明显改善,综合实力显著提升,引领带动了高职教育整体发展,提高了高职院校的社会美誉度和影响力。   二是加强专业建设服务产业升级。2011-2013年,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实施“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围绕现代农业、制造业发展重点,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和生活性服务业等重点领域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投入中央财政资金40亿元,带动地方政府、行业企业、高职学校投入34.28亿元,支持全国977所独立设置公办高职院校建设了1816个重点专业点,惠及全日制在校学生近90万人。   三是打造实训基地强化实践教学。2010-2013年,中央财政共投入16.667亿元,实施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支持715所高职院校建设了910个实训基地,引导项目院校积极探索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的政校企合作新模式,推进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带动“教、学、做”一体化教学模式改革,提高了学生实际动手能力,形成了一批集教学、科研、培训、技术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为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提供了硬件保障。   四是加强研修培训提供人才支撑。2008年底,教育部、财政部设立“高职院校领导海外培训项目”,2010-2015年间共组派46个培训团组550余人次赴海外研修,拓展了高职院校领导的国际视野,拓宽了高职院校管理人员和骨干教师海外培训学习渠道,增加了中外职业院校交流合作的机会。2011年,教育部、财政部启动实施高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投入中央财政资金4.375亿元,完成培训项目2296个,培训骨干教师37945人次,有效促进了各地建立和完善高职教育教师培养体系,促进高职院校科学制定师资队伍发展规划,形成了国家、省、校三级高职教师素质提高体系。   五是推进教学工作信息化和优质资源共建共享。2010年,启动实施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项目,投入中央财政资金3.8亿元,建设了由71个专业教学资源库、1个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资源库(共8个子库)和1个学习平台组成,覆盖全部19个高职专业大类的资源库建设体系,建成各类多媒体资源71万余条,资源总量达15.8TB,注册学员达92万余人,累计访问量超过1.5亿人次,构造了跨时空集成的教育资源和教学环境,促进了教与学、教与教、学与学全面互动的专业教学模式改革。2011年,启动实施高职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建设项目,以量大面广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为重点,到2012年共立项建设了776门高职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为高校师生和社会学习者提供了反映课程教学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过程的核心资源,构建了适合在校学生及社会学习者在线学习和交流的网络学习环境。   六是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2013年,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逐步使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与普通本科考试分离,重点探索“知识+技能”的考试评价办法,为学生提供多样化入学形式。《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要求,2015年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要占高职院校招生总数的一半左右,2017年成为主渠道。据统计,2015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数达到170万人,首次超过高职招生计划总量的50%。   七是落实生均经费制度健全稳定投入机制。2014年,教育部配合财政部门出台了《关于建立完善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生均拨款制度加快发展现代高等职业教育的意见》,要求地方政府主导,建立完善所属公办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到2017年,各地高职院校年生均财政拨款水平应当不低于12000元。截至2015年底,全国所有省份均建立了高职生均经费制度。高职奖学金覆盖近30%学生,助学金覆盖25%以上的学生。   八是构建教育内部保证与教育外部评价协调配套的现代职业教育质量保障机制。   完善督导评估。2008年教育部印发《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在全国开展第二轮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评估(简称高职评估),依托“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推动教育行政部门完善对高等职业院校的宏观管理,逐步形成以学校为核心、教育行政部门为引导、社会广泛参与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2016年,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估暂行办法》《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暂行办法》,按照统一标准、统一程序、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委托第三方机构基于学校相关数据信息和省级评估报告,运用测量工具进行分析评估,形成国家评估报告。   建立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2015年,教育部印发《关于建立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的通知》(教职成厅〔2015〕2号)和《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指导方案(试行)》(教职成司函〔2015〕168号),构建职业院校教学工作内部诊断改进制度,适应管办评分离的政策背景,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内部质量保证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强化职业院校落实第一质量主体责任,推动教育行政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履行管理职责,持续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   健全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2012年以来逐步建立和完善了高职院校、省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委托第三方逐年发布国家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已经形成了国家、省、学校三级发布体系。国家高职质量年度报告围绕“学生发展是根本,学校工作是重点,政府推动是保障,服务地方是特色”四个维度,向社会展示高职教育建设成效和问题,体现担当社会责任、接受社会监督、持续改进教育质量的决心和信心,成为展示高职质量的窗口,有效提高了高职教育的社会公信力和认可度。   三、高职教育质量稳步提升的主要表现   一是专业设置渐趋合理。一直以来,高等职业教育主动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不断调整优化院校布局和专业结构。2015年,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教职成〔2015〕10号)修订印发,保持19个专业大类数目不变、排序和划分有所调整,将专业类由原来的78个增加到99个,专业总数由1170个调减到748个,同时列举了746个专业方向。调减后的一、二、三产相关专业数比例为6.8∶39.4∶53.8,与当前国内生产总值比例基本吻合,更加适应现代产业发展的新要求,更加契合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目标定位,更加强化以促进学生就业为导向,更加注重技术技能人才系统培养,更加强调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完善。   二是产教融合不断深化。制定了《关于充分发挥行业指导作用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等文件,完善相关制度,推动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合作育人、共赢发展。调整重组62个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基本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门类,形成了行业指导职业教育发展的有力载体。积极开展产教对话活动,自2010年以来累计举办70余次,深化了产教对接与合作。推动并联合机械、有色金属、供销、水利等行业,分类制订专项政策。推动校企联合实施教育教学改革,共同制定培养计划,共同开发课程教材,共享师资资源,共建实训基地,共担学生就业。全面启动实施现代学徒制试点,遴选确定165家单位探索“招生即招工、入校即入厂、校企联合培养”的模式,促进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鼓励多元主体组建职业教育集团。丰富校企合作形式。指导组建了职业教育校企一体化办学联盟等协作组织;举办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由行业组织牵头设计,企业全面参与实施。   三是师资队伍持续优化。“十二五”以来,高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实现持续快速增长,总规模达到63万人,专任教师达到43.66万人,“双师型”教师占比已接近40%,兼职教师达到13万人。依托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和大中型企业建立了93个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8个全国职业教育教师专业技能培训示范单位和10个全国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单位。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中专设高等职业学校教师企业顶岗实践项目,每年组织5000名高职教师到企业实践,示范带动地方支持职业院校教师到企业实践。2016年,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明确了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内容形式、组织管理、保障措施、考核奖惩的具体要求,为职业院校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提升实践教学能力提供了制度保障。   四是就业质量逐年提高。据麦可思调查报告数据显示,2010-2013年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毕业半年后的就业率呈增长态势,2013年开始稳定在91%左右。2010-2015年高职毕业生毕业半年后平均月收入增长趋势明显,2015年比2010年月收入提高59.1%。2015年高职理工农医类毕业生中有65%从事的工作与专业相关,自2011年以来,高职毕业生专业相关度保持稳定。   四、“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实施成效   为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全面提升高等职业院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2006-2015年,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实施了“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该计划分两期实施,中央财政累计投入专项资金45.5亿元,拉动地方财政投入89.7亿元,行业企业投入28.3亿元,支持200所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在制造、建筑、能源化工、航天航空、交通运输、电子信息、农林牧渔、医疗卫生和服务业等领域,重点建设了788个专业点。   该计划的实施,有力提升了项目院校的办学实力、管理水平和培养质量,为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一是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提升。据调查,项目院校2014届毕业生的雇主满意度为91.12%;半年后毕业生就业率为93.7%;半年后平均月收入3312元,较2011届增长21.41%;毕业生自主创业比例3.7%,较2011届增长0.5个百分点。二是服务区域产业发展能力明显增强。2014年项目院校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收入累计超过10亿元,校均超过520万元;横向科研经费到款额校均410万元;毕业生留在当地就业的比例达65.52%;非学历培训收入校均499万元,公益性培训服务校均超过2万人日。三是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深入开展。项目院校合作企业总计超过5.5万家,校均超过280家;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将近1.5万元;行业企业兼职教师与专业教师比基本达到1:1,专业双师素质教师接近75%,兼职教师总数超过16万人,专任教师企业实践人均26天/年。四是政府服务不断优化。一些地方政府实施企业支持职教地方税收优惠、实习实训安全责任分担等政策,健全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与培训、顶岗实习工伤保险补贴等制度;全国31个省(区市)均建立了高职生均拨款制度,部分地方还出台了高职学生企业实习财政补贴经费等制度。五是专项拉动作用明显。中央财政专项投入45亿元,拉动地方财政、行业企业分别投入90亿元、28亿元,2015年项目院校生均财政经费校均1.3万元。   在该计划带动下,各省先后建设了281所省级示范(骨干)院校,中央和地方两级优质高职院校数达到全国高职院校总数的40%,优质高职院校的创建范围不断扩大。示范骨干校建设的经验和做法由点到面、不断扩大,逐渐上升为制度,持续推动学校的改革与发展。“十三五”期间,教育部将主动适应国家重大战略对高等职业教育提出的新要求,着力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努力建成一批更高水平的职业院校和骨干专业。   五、今后一个时期高职教育创新发展的重点举措   未来一段时间高等职业教育要坚持问题导向,直面发展难题,总结各地实践经验,规划设计系列政策制度和任务项目,进一步优化结构,加快完善发展机制,提升发展质量,提高服务国家发展战略的能力。   (一)服务国家战略   一是适应需求,要对接技术进步、生产方式变革以及社会公共服务的需求,同步规划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动态调整院校布局和专业结构。二是服务区域,要支持学校集中力量办好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特色优势专业(群),深入推进地市级综合改革试点,探索东中西部合作机制,为京津冀一体化、长江经济带等发展作贡献。三是重在创新,要将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思维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四是面向世界,要主动发掘“走出去”企业需求,培养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的技术技能人才和中国企业海外生产经营需要的本土人才,在境外开展职业教育。五是办出特色,各地要支持建设一批办学定位准确、专业特色鲜明、社会服务能力强、综合办学水平领先、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契合度高、行业优势突出的优质高职院校,争创国际先进水平。   (二)深化改革创新   一是落实考试招生改革,要规范实施“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招生办法,系统培养技术技能人才。二是坚持培养模式改革,要深入探索实施“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及时总结经验加以推广。三是推进学习成果转化,要探索普通本科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社区教育机构之间的学分转移与认定,建立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四是探索办学模式和办学体制改革。   (三)聚焦内涵建设   一是坚持立德树人,要将人文素养和职业素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促进职业技能培养与职业精神养成相融合。二是推进专业、课程和教材改革,要加快修订专业标准,切实推进“五个对接”。三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健全专任教师培养培训制度,加强以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为主的兼职教师队伍建设,完善高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四是加快推进信息化,加快落实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标准,推进职业教育管理信息化,以信息技术改造传统教学,切实加强优质资源建设。   (四)校企深度合作   一是组建职教集团,要鼓励中央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行业部门等牵头组建职教集团,开展多元投入主体依法共建改革试点;支持有特色的高职院校以输出品牌、资源和管理的方式成立连锁型职教集团。二是加强技术技能积累,要支持高职院校与企业深度合作,加强应用技术的研发能力,提高技术服务的附加值;加强民族文化、民间技艺的传承发展和人才培养,努力发展成为国家技术技能积累与创新的资源集聚地。三是开展职工培训,要探索创新校企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发展的协调机制,为职工继续教育和职业生涯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多机会。四是服务社区,要发挥高职院校资源优势,向社区开放服务,服务全民学习、终身学习,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   (五)完善治理结构   一是完善院校章程,要按要求完成职业院校章程建设,健全以章程为统领规范行使办学自主权的制度体系。二是完善决策机制,要推动高职院校设立有办学相关方代表参加的理事会或董事会机构,探索设立校级学术委员会,根据条件设立校级专业指导委员会。三是推进分类管理,要编制“高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鼓励高职院校办出特色。四是强化质量监控,要发挥学校的教学质量保证主体作用,完善质量年度报告制度;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分类推进高职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   (六)扩大对外开放   一是完善对话机制,加强与职业教育发达国家的政策对话,引进优质资源助力高职更好发展。二是制订援助政策,研究制订职教援助发展中国家的渠道和政策,鼓励示范性和沿边地区高职院校吸引境外学生来华学习并不断扩大规模。三是参与国际事务,积极参与职业教育国际标准与规则研制,推动职业资格框架互认,提高国际话语权。四是开展国际办学,配合“一带一路”倡议,为周边国家培养培训熟悉中华传统文化、当地经济发展急需的技术技能人才,提升我国职业教育软实力。   六、推进高水平高职院校办学水平再上新台阶   一是加快推进优质学校建设。2015年教育部印发《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简称《行动计划》)指出,到2018年支持地方建设200所办学定位准确、专业特色鲜明、社会服务能力强、综合办学水平领先、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契合度高、行业优势突出的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北京、天津、浙江等30个省份《行动计划》落实方案明确将“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列入实施项目,今后三年预估投入63.65亿元建设313所优质学校。项目实施完成后,教育部将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和实际建设成效,对建设结果进行检查认定。   二是实施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工程规划项目。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关于编制“十三五”产教融合发展工程规划项目建设方案的通知》,启动实施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工程规划项目,“十三五”期间拟投入50亿元,支持100所左右高职院校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全面增强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本报北京10月25日电(记者晋浩天)教育部、财政部25日公示了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简称“双高计划”)拟建设单位名单,共有197所高职学校入选。   记者查阅名单发现,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金华职业技术学院等10所高职学校入选高水平学校建设单位(A档),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等20所高职学校入选高水平学校建设单位(B档),北京财贸职业学院、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等20多所高职学校入选高水平学校建设单位(C档),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等20多所高职学校入选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A档),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山东交通职业学院等近60所高职学校入选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B档),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等50多所高职学校入选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C档)。   教育部相关负责人介绍,从省份布局看,公示的197所拟建单位覆盖了29个省份。从专业布局看,申报的389个专业群覆盖了18个高职专业大类,布点最多的五个专业大类分别是装备制造大类、交通运输大类、电子信息大类、财经商贸大类、农林牧渔大类。从产业布局看,服务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专业群有113个,面向现代服务业的112个,面向先进制造业的100个,面向现代农业的32个,其他32个。   这位负责人还表示,遴选工作明确了省级、学校、专业三个层面的基本条件,尤其是学校层面的9项标志性成果,均是近年来教育部统一部署推动、面向高职战线的重大改革任务,均面向全部高职学校且经过竞争遴选,突出机会公平和过程公平。   据介绍,“双高计划”全面实施项目绩效管理。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调整项目经费支持额度的重要依据。对资金筹措有力、建设成效显著的项目,加大支持力度。对资金筹措不力、实施进展缓慢、建设实效有限的项目,提出警告并酌减资金支持额度。对出现重大问题、经整改仍无改善的项目,中止项目建设。中止建设的项目单位不得再次申请“双高计划”项目。   更值得注意的是,“双高计划”每五年一个支持周期,实行总量控制、动态管理,年度评价、期满考核,有进有出、优胜劣汰的管理机制。“双高计划”每个支持周期结束,立项建设单位按要求提交验收报告,经省级验收通过后报两部复核。复核结果予以公布,并作为下一周期项目遴选的重要依据。  皖教秘职成〔2022〕96 号   各市、广德市、宿松县教育局,各高职学校、省属中专学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职业教育的重要指示和全国、全 省职业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教育部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整 省推进职业教育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加快技能安徽建设的意见》(皖 政秘〔2021〕221 号),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我省将在 全省开展高职专业学院、高职中专分校设置试点工作。现就做好 试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置原则   (一)坚持服务发展。聚焦我省行业产业企业对高素质高层 次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深化教育供给侧改革,优化专业布局, 提升培养层次,更好地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二)坚持质量为先。支持基础条件好、地方支持力度大、 专业特色鲜明的中职学校和优质高职学校先行先试,创新纵向贯 通一体化办学模式,探索职业教育长学制人才培养和高水平专业 建设的有效实现方式,引领安徽技能型社会标杆区建设。   (三)坚持动态管理。以职业教育国家办学标准为基本遵循, 建立健全优胜劣汰的高职专业学院和高职中专分校动态调整机 制,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二、设置方式   高职专业学院,由中职学校依托一所或多所高职学校设置专 业学院,开展某一专业或专业大类的三年制高职教育。   高职中专分校,由中职学校与高职学校合作,开展若干专业 的初中起点五年一贯制高职教育。   以上均为非独立法人机构,不涉及学校升格、合并等。   三、设置条件   (一)高职专业学院。设置高职专业学院的高职学校应为安 徽省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及以上立项建设单位,或是具有省级 高水平专业(特色专业)、行业特色鲜明的高职学校;设置高职 专业学院的中职学校,必须达到省级 A 类学校设置标准且被认定 为省级优秀中职学校。联合培养专业须是试点高职学校经批准备 案的专业,重点是面向适应我省产业创新发展特别是服务重点产 业、新兴产业、地方支柱产业急需专业以及适应当地产业集群建 设的高水平专业群,原则上应为省级以上高水平高职专业或骨干 (特色)专业。鼓励支持皖北地区、脱贫地区和大别山区县域职 业教育对接合作,促进省内职业教育均衡发展。   (二)高职中专分校。合作的高职学校原则上应是安徽省地 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及以上立项建设单位,或是具有省级高水平专业(特色专业)、行业特色鲜明的高职学校;设置高职中专分 校的中职学校必须达到省颁 B 类及以上学校设置标准,联合培养 专业须是试点高职学校经批准备案的专业,重点是面向托育、护 理、康养、家政、智能制造等技术技能含量高、适合长学制培养 的专业,原则上应为省级重点建设的中职示范专业。   (三)校数限制。每所试点中职学校最多只能与 3 所高职学 校开展联合培养试点,符合条件的,可同时实施“三年制”和“五 年制”人才培养两种模式。每所高职学校与中职学校合作设置专 业学院不得超过 3 所,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 建设单位可适当增加;同一所高职学校不得在不同的中职学校设 置相同专业(群)的专业学院。每所高职与中职学校合作设置的 高职中专分校不得超过 5 所。未达标的高职院校暂不参与试点工 作。   四、审批程序   开展合作前,相关中职学校(含省属中专学校)需书面报请 所在区域的市级教育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同意。达成合作意 向后,双方学校须制定联合培养方案、联合培养协议、招考方案 和人才培养方案,中职学校积极配合,由高职学校牵头报省教育 厅,经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每年 3 月份为试点学校集中申报时 间。   五、日常管理   (一)校名管理   高职专业学院获批后,相关中职学校可在校名后备注“(xx 高职 xx 专业学院)” 。   高职中专分校获批后,合作的高职学校须在相关专业的招生 宣传、招生计划中备注“xx 高职 xx 中职校区”。   (二)计划管理   省教育厅在各高职学校上报的分专业计划基础上,根据各校 办学条件、培养能力、就业状况、生源情况等因素,下达年度分 校分专业招生计划。   (三)协议管理 试点中职学校和高职学校要签订联合培养协议,明确双方责 任与义务。协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办学经费分配、人才培养方案 研制、师资选派、教学组织与管理、招生、学生管理、学生奖助 贷补、学生实习和就业工作等。   (四)学籍、学生管理   高职专业学院培养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籍、学生管理, 在高职学校指导下,按照高职学校学生管理有关规定执行,由试 点中职学校负责实施。所招收的学生计入高职学校在校生规模。   高职中专分校培养的五年制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籍、学 生管理,由试点中职学校负责实施。前三年按中职学生学籍、学 生管理规定执行,招生数计入学生实际就读学校的在校生规模; 后两年在高职学校指导下,按照高职学校学籍、学生管理有关规 定执行,招生计入高职学校在校生规模。   注册为高职学校学籍的联合培养学生,在奖学金评审、学生 资助、学生竞赛、评先评优、“1+X”证书培训及考试、党员发 展等方面与高职学校其他在校生享受同等待遇。   联合培养的中职学校应按照教育部和高职学校的有关规定, 做好新生入学报到、入学资格复查、档案管理,以及毕业生就业 创业指导及培训等工作。   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联合培养高职 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其毕(结)业证书注明“在 我校(院)××专业学习”“在我校(院)××专业(初中起点 五年制)学习”。   (五)教育教学管理   高职学校会同中职学校在中职学校设立高职专业学院(高职 中专分校)管理办公室或工作小组,统筹双方学校教育资源,指 导开展日常教育教学管理工作。高职学校应主动发挥引领作用, 牵头完善贯通教学标准体系,制订相关专业评价机制、调整机制 和退出机制。要强化对人才培养的过程管理,开展联合教研,选 派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与中职学校共同承担日常教育教学,并 加强对中职教师的培训培养。要坚持课程标准,注重课程内容衔 接,探索创新教学方法,加强质量监控,严把毕业关口,提升中 高职贯通人才培养质量。   试点中职学校应主动接受高职学校工作指导,完善人才培养 方案,集中优势教学资源,遴选优秀教师承担联合培养学生的教学和管理工作,全面落实专业教学标准和课程标准,规范教学文 件,保障人才培养质量。   (六)收费管理   对高职专业学院培养的学生以及高职中专分校后 2 年培养的 学生,按高职学校学生执行高职学校生均拨款标准及核定后的相 关收费标准。双方收费分配由试点高职学校和中职学校根据人才 培养成本和管理费用协商确定。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开展高职专业学院、高职中专分校试 点工作是部省共建技能安徽行动的重要内容,是教育改革发展重 大事项。各地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和政策宣传,指导学校 成立由合作双方学校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招生、教学、学 生工作的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招生、教务、学生、纪检监察等有 关部门共同参加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各项具体工作。   (二)规范组织实施。设置高职专业学院、高职中专分校必 须按规定程序履行报批程序,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设立、对外宣传、 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过程中,开展合作的中职、高职学校须严格 履行合作协议,全面担负起办学主体责任,切实规范办学行为, 按批准的计划实施招生,规范组织开展教学和实习实训,不得夸 大宣传,不得擅自扩大合作专业范围,不得超计划招生。2022 年 之前已挂牌设立的高职专业学院、高职中专分校须补办报备程序; 2022 年及之后已挂牌设立的,须补办报批程序。   (三)加强过程监管。省教育厅将建立高职专业学院、高职 中专分校动态调整机制、院校自主质量评价机制,对联合培养情 况进行监测、检查和评估,着力推动考核结果运用,对于连续两 年评估或考核不合格的学校将取消高职专业学院或高职中专分校 设置资格。对出现重大安全稳定风险的,将依据相关政策规定, 减少或停止其高职招生。各地、各有关高职学校要建立定期检查 交流机制,全面规范办学行为,切实保证人才培养质量。   (四)严格风险防范。各地各校对试点工作可能产生的风险, 特别是学生安全稳定风险要进行充分评估,并针对性制订有效的 防范措施。采取合适方式向社会、家长、学生做好宣传解读,确 保信息全面对称,避免引起误解。对于高职阶段办学地点要在招 生简章中予以明确,并提醒告知学生家长。各市教育局做好中职 学校招生简章审核工作。   安徽省教育厅   2022年12月21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职专业学院、高职中专分校设置试点工作的通知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职专业学院、高职中专分校设置试点工作的通知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职专业学院、高职中专分校设置试点工作的通知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作者:谁是谁的谁,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

原文地址:http://www.kpfe.org/post/11443.html发布于:2026-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