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速看!多个省份发布2022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通道!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准考证打印时间:10月10日9:00至15日14:00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导读目录:

1、速看!多个省份发布2022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通道!

2、关于2023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告

3、关于天津市2023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原标题:速看!多个省份发布2022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通道!   点击上方“蓝字”关注我们   - 2022年度 -   出版专业技术   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明日起开启报名通道   2022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明日起开启报名通道,目前已有10个省份发布了考务通知,还有其他省份尚未公布,各位考生可以关注报考省份的官方网站获取最新报考信息。   各位考生需要仔细阅读考务通知的详细内容,考试报名条件、考试安排等是全面统一安排,但是各省份对属地报考和疫情防控等要求各不相同,为避免耽误正常报考,报名前应确认考务通知内容。   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报考人员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点击“网上报名”进行报名。   考试安排   2022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将于10月15日举行。考试分2个科目《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而关于数字出版的内容在两个科目中均有考核。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10月15日   9:00-12:00   出版专业基础   知识(初、中级)   14:00-17:00   出版专业理论   与实务(初、中级)   报名安排   截止至8月17日,2022年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缴费时间和准考证打印时间的信息汇总如下,建议各位考查阅考务通知,仔细阅读通知内容。   广 西/查看公告   报名时间:8月19日8:00至29日17:00   缴费时间:8月19日8:00至31日17:00   准考证打印时间:10月10日8:00至15日14:05   贵 州/查看公告   报名时间:8月22日9:00至29日17:00   缴费时间:8月22日9:00至31日17:00   准考证打印时间:10月8日至15日   河 北/查看公告   报名时间:8月24日9:00至31日17:30   缴费时间:截止时间为9月4日17:30分   准考证打印时间:10月8日至15日   湖 北/查看公告   报名时间:8月22日9:00至8月29日20:00   缴费时间:8月22日9:00至8月31日18:00   准考证打印时间:10月10日9:00至15日14:00   吉 林/查看公告   报名时间:8月19日至30日   缴费时间:8月24日至9月1日   准考证打印时间:考前一周内   青 海/查看公告   报名时间:8月22日9:00至29日18:00   缴费时间:8月22日9:00至31日24:00   准考证打印时间:10月11日9:00至14日24:00   山 西/查看公告   报名时间:8月19日至25日   缴费时间:8月19日至26日   准考证打印时间:10月11日至14日   陕 西/查看公告   报名时间:8月19日至26日17:00   缴费时间:8月19日至30日17:00   准考证打印时间:考试前7日内   天 津/查看公告   报名时间:8月19日00:00至8月25日24:00   缴费时间:8月29日9:00至9月1日16:00   准考证打印时间:10月12日9:00至14日24:00   浙 江/查看公告   报名时间:8月23日至29日   缴费时间:根据报名提示直接缴费   准考证打印时间:10月10日至14日   考试报名条件   1   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出版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略,忠于党的出版事业;坚持党性原则,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出版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认真履行出版工作职责使命;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热爱出版工作,具备相应的出版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   1   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   报名参加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在2001年8月7日前,已受聘担任技术设计员或三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   在报名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在上传学历材料时,上传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   2   出版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学历要求   从事出版专业   工作年限   大学专科学历   满5年   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   满4年   双学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   满2年   硕士学位   满1年   博士学位   /   2001年8月7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   2001年8月7日前,受聘担任非出版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   来源:人事人才考试微信公众号   END   编辑|张雪娇   审核|刘蓓蓓   责任编辑: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3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42号)规定和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渝人考〔2023〕34号)要求,为方便广大考生报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   (一)报名时间:8月10日9:00-8月17日17:00。   (二)网上缴费时间:8月10日9:00-8月18日17:00。   二、考试信息   (一)考试时间、科目和题型。   (二)考试设置。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设初级和中级2个级别,均为2个科目,考生均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三)考场设置。   考试考场在主城区统一设置,考场详细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三、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深化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10号),原人事部、原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印发〈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1〕86号)和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规定执行。   (一)在经国家出版主管部门依法批准设立的报纸、期刊、图书、音像、电子、网络等出版单位中,从事出版专业工作的出版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从事与出版物策划、数字出版相关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二)报名参加出版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略,忠于党的出版事业;坚持党性原则,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出版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认真履行出版工作职责使命;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热爱出版工作,具备相应的出版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   (三)报名参加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二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 2001年8月7日前,已受聘担任技术设计员或三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   在报名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上传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名。   (四)报名参加出版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二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5年。   2. 取得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4年。   3. 取得双学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2年。   4. 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1年。   5. 取得博士学位。   6. 2001年8月7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   7. 2001年8月7日前,受聘担任非出版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   考生须上传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的意见书,并如实选填是否从事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出版工作。   (五)对符合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并在2001年8月7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出版专业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出版专业基础知识”科目。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申请出版专业资格考试:   1. 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违反出版法规受到严厉惩处。   3. 有刑事犯罪记录。   (七)台湾居民报考。   符合考试报考条件的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参加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八)工作年限及学历学位相关规定。   以上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正规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全日制学历考生,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   四、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以《全国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试大纲》(2023年版)为准。   五、报名程序和要求   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请各位报考人员仔细阅读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中的政策文件、办事指南,详细了解,正确操作。网址:http://www.cpta.com.cn/promise.html。   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规程》(人社厅发〔2021〕18号)规定,报考人员原则上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考(即:考生的工作地或居住地应在重庆市内)。如非我市考生,以及因报名人员传错照片、填错个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件号、手机号等)、选错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科目等),漏交或错交考试费、不符合报考条件等,造成参加考试、答卷评阅、通信联络、资格核查、成绩和证书使用等受影响的,由报名人员自负责任。   (一)注册信息。   1. 新注册的报考人员须详细阅读报名协议条款和注册须知,点击“接受”后填写用户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已注册的报考人员直接登录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   注册时上传的电子照片务必真实,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一经上传不得修改。   2. 报名系统将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   注册信息在线核查原则上需24小时,考生须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和学历学位信息补充,以免错过报名。   3. “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在填报信息后,须按要求上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符合报考条件的电子版证明材料。   自2023年度起,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http//www.cpta.com.cn/question/1525.html)。如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截止前无法及时取得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可临时上传PDF格式的学历学位电子文件继续完成报名。   考后全科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且报名期间未上传验证/认证报告的人员,资格复审时,按审核部门要求提交,接受人工核查。   (二)信息填报。   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前须仔细阅读《报考须知》。报考人员须如实、准确无误填写个人信息(联系电话、工作单位、通信地址等),并保持注册时所使用的手机号码通讯通畅,以便及时接收提醒信息;如信息发生变更,应及时在注册信息中修改。   (三)选择报名办理方式。   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下简称告知承诺制)。其余考生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   1. 考生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须认真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以下简称告知承诺书),点击“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2. 考生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3类考生须按要求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经在线核查通过后方可缴费。   考试成绩发布后,人事考试机构将对上述3类人员中全科成绩合格人员的报考资格开展在线人工核查。   3. 考生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或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四)网上缴费。   我市统一实行网上缴费,考生确认报名信息后,可直接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作放弃报名,考生完成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按照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渝发改收费〔2022〕156号文件规定,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8元。   需开具考试报名考务费收据的考生,请自行打印《考试报名表》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本人于报名结束后90天内到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2205室现场办理,单位统一办理的,还须出具介绍信及人员信息花名册电子表格,逾期不予办理。   (五)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10月9日-13日。   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认真核对姓名、身份证等信息内容,如发现与身份信息不一致,务必在10月13日前(工作日)携带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现场查询更正。   请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六、考试成绩和合格标准   (一)考试成绩查询。   考试成绩预计在2023年12月中旬公布,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成绩查询。   (二)合格标准。   自2022年度起,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的合格标准,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根据有关规定或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调整或单独确定考试合格标准的,另行通告。   七、考后在线人工核查   我市在考试成绩公布后,对全科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且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已作出承诺但报名时在线核查状态为“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4类考生的报考资格实施在线人工核查。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对前期未核查的上述4类合格人员进行补充核查。核查中如需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考生须按照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要求及时补交;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核查资格,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请考生务必保持注册手机号码通讯畅通,并留意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栏目通知公告。   八、监督监管   考试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对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开展核查和日常监管。考试成绩发布后,考试机构将在网站上对相关全科成绩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集中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一)在核查或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考试报考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二)报考人员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三)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相关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九、证书发放和查询   核查结果公示期满后,考生可关注市人力社保局网站“人事考试”栏目通知公告,查看纸质证书领取通知;考后资格核查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按通知要求选择邮寄或现场领取纸质证书。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电子证书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其它要求   (一)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准考证上允许的考试用具参加考试。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移动电话(手机)等电子设备,已带入考场的要切断电源,并与考试相关资料及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带至座位。考场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二)各科目考试均采用闭卷形式。考试实行封闭2小时管理,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考试开始12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场。考试开始和结束时间以考点统一信号为准。考生在打印准考证后,应根据所在考点交通状况合理安排好出行时间,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以免误考。   (三)考生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考生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四)为保障考试安全,维护考试公平公正,人事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对考生进入或离开考场、考点,提出规范性要求;查验考生身份证件、所携带物品,必要时可借助专门设备、专业人员进行检查;依法收缴考试作弊设备,集中保管应试人员违规携带的工具、资料等物品;对考试现场秩序和考试组织实施过程进行视频监控;在必要范围内,协调通讯管理部门对无线通讯等进行干扰或屏蔽;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   (五)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答题卡,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六)考生在考试期间须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从试题作答要求,诚信参考。对于违纪考生,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有关规定,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或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五年或长期等处理。涉嫌替考、组织考试作弊等犯罪活动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十一、咨询电话   (一)报名条件咨询电话:023-12333;   (二)报名系统操作、缴费咨询电话:023-86868838、88152240。  各位报考人员: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42号)精神,现将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23年10月14日   9:00-12:00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初、中级)   14:00-17:00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初、中级)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为2023年8月8日0:00至8月14日24:00。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zg.cpta.com.cn/examfront)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逾期无法进行报名。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深化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10号),原人事部、原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印发〈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1〕86号)和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在报名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上传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在报名出版专业中级资格考试时,报考人员须上传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的意见书,并如实选填是否从事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出版工作。   2.在经国家出版主管部门依法批准设立的报纸、期刊、图书、音像、电子、网络等出版单位中,从事出版专业工作的出版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从事与出版物策划、数字出版相关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3.报名参加出版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略,忠于党的出版事业;坚持党性原则,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出版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认真履行出版工作职责使命;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热爱出版工作,具备相应的出版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   4.报名参加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3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在2001年8月7日前,已受聘担任技术设计员或三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   5.报名参加出版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3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2001年8月7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   (7)2001年8月7日前,受聘担任非出版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2001年8月7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出版专业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出版专业基础知识”科目。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参加出版专业资格考试: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违犯出版法规受到严厉惩处。   3.有刑事犯罪记录。   四、报名审核及缴费   (一)报名原则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二)报名步骤   1.注册信息,在线核查   报考人员本人登录报名服务平台,按照要求注册,完善个人信息,在线核查身份、学历(学位)信息(原则上24小时内返回核查结果),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报名服务平台报名。报考人员须及早注册,已注册的报考人员需按要求完善注册信息。   为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自2023年报名起,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考生问答栏目内容。   报考人员应提前安排好验证/认证事宜,以免影响报名。如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截止前无法及时取得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应临时上传PDF格式的学历学位电子文件继续完成报名,事后补充提交本人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   2.网上填报,诚信承诺   报考人员在报名服务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后,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如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在线核查结果返回后,报考人员须本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以及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作出承诺,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承担不实承诺的后果;报考人员本人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应按我市规定线下办理审核事宜,并配合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交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报考人员撤回承诺后,应按我市规定线下办理审核事宜,并配合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且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3. 核查流程   天津市2023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核查流程   备注:(1)需要上传材料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8月8日0:00至8月14日24:00登录报名服务平台上传相关资料电子版,审核部门将于2023年8月9日9:00开始对上传材料进行审核。   (2)报考人员修改有关报考信息请在报名时间结束前完成,报名时间结束后修改报考信息不能在天津考区再次提交。   4.网上交费   (1)交费时间   全部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8月12日9:00至8月18日16:00登录报名服务平台缴纳考试费,否则报名无效。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缴费,逾期无法补缴。   (2)考试费用   根据津发改价费〔2016〕125号文件精神,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费每人每科63元。报考人员确认报名缴费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五、考试大纲   2023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以《全国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试大纲》(2023年版)为准。   六、准考证打印   应试人员于2023年10月11日9:00至13日24:00登录报名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特别提示:应试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缺少任一证件不得参加考试。   七、考试成绩公布   (一)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3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42号),将于2023年12月中旬公布考试成绩,届时应试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为http://www.cpta.com.cn)成绩查询栏目查询。   (二)考试成绩公布后,如应试人员对本人考试结果有疑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30日内将成绩核查申请发送至tjkpzxchengji@tj.gov.cn,逾期不再受理。成绩核查的具体要求可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天津人事考试”版块“办事服务—办事指南”栏目查询。   成绩核查范围: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18号)文件规定,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向省级人事考试机构提出成绩复查申请。成绩复查只限于答卷卷面分数合计和登录是否有误。成绩复查过程中,工作人员不得向应试人员或其委托人出示试卷、答卷、标准答案、视频监控等相关材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复查后的成绩为最终成绩。   (三)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考试结束后将对拟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八、考试合格证书领取   合格证书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印制并发往各地,应试人员可在成绩公布后,注意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天津人事考试版块“通知公告”栏目查询领取时间及方式。   应试人员均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九、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原则上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二)请报考人员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并于报考前认真阅读报考条件说明。   (三)报考人员将照片转为电子文件,并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首页上的“工具下载”栏目,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合格后上传。   上传照片文件应为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JPG或.JPEG格式,大于30K,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2018年2月22日以前注册的报考人员无须更换照片。上传的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资格证书,请上传时慎重选用。上传的照片必须是本人近期照片,如果不能清晰辨认报考人员容貌或照片与本人相貌不符的,将不能参加考试。   (四)不具备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请在“考全科”级别里选择应考科目;具备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请正确选择考试级别。   (五)报考人员须使用激光或喷墨打印机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同时须持有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银行卡,确保卡内有足够支付考试费的金额。   (六)为保证报名缴费顺利进行,建议报考人员使用360安全浏览器的极速模式进行缴费操作。为确保银行卡及个人信息安全,请尽量不要到网吧等公共场所进行网上报名和缴费。   (七)需要票据的报考人员请缴费成功后在报名服务平台中查询缴款码并访问天津市财政局官网(http://cz.tj.gov.cn)打印电子票据,进入网址后,选择“政务服务”按钮,在右侧“财政服务区”模块中选择“电子票据查验”,进入页面后选择“缴款码查验”,分别输入缴款码和验证码打印电子票据。   特别提示:因打印财政票据需采集报考人员工作单位信息,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服务平台中准确填写“工作单位”栏目内容,缴费完成时,财政票据同步采集此项信息,无法修改财政票据上此项信息。   (八)报考人员注册手机号码如有变化,请及时登录报名服务平台,点击“注册维护”办理电话变更,如未及时变更,无法联系,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报考人员同时须妥善保管好本人用户名及密码,如泄露给他人,导致个人信息外泄或不实、虚假承诺,相关后果由本人承担。   (九)在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阅读报名服务平台相关说明,也可拨打电话进行咨询。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天津人事考试版块“通知公告”栏目内的有关事宜和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天津人社”或“TJHRSS”,及时获取考试资讯。   考务咨询电话:12333   政策报名条件咨询电话:83603177(天津市新闻出版局,开通时间:2023年8月8日至8月18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银联咨询电话:95516   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                                                       2023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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