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镇江市:关于组织2015年度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的通知的知识,其中也会对镇江市:关于组织2015年度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的通知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镇江市:关于组织2015年度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的通知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镇江市:关于组织2015年度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的通知、镇江市:关于组织2015年度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的通知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本文导读目录:
1、江苏省建设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2023年江苏二级造价工程师报名网站
2、镇江市:关于组织2015年度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的通知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试行)》(苏建规字〔2019〕3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省2023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共同负责江苏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和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务工作。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考试报名、考前比对及对全部科目成绩达到相关标准的应试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查(以下简称考后审查)的初审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审查复核工作,并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人事考试中心对考后审查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会商,形成终审意见。 二、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 2023年度江苏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23日举行,原则上在各设区市设置考点,具体考试时间详见《2023年度江苏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 三、考试科目及作答方式 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和《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2个科目,分2个半天进行。其中,《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为基础科目,考试时间为2.5小时;《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为专业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专业科目分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装工程4个专业类别,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两个科目考试均为闭卷考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水利工程、交通工程)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应试人员须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科目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应试人员作答单选题、多选题及案例题时均须使用2B铅笔在专用答题纸的涂卡区域进行填涂,此外作答案例题时还须使用黑色墨水笔在专用答题纸的作答区域作答。不按要求作答或在指定区域外答题的,答题无效。在专用答题纸上书写与题意无关的语言或作标记的,均按违纪试卷处理。 报考人员应考时应携带2B铅笔、黑色墨水笔、橡皮以及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并严格按照试卷扉页的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进行作答。草稿纸由考点统一配发,数量应满足应试人员作答需要,考后收回。 四、成绩管理办法 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或者报考增报专业只需参加1个科目考试的报考人员,考试合格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应专业合格证明。 2022年已完成报名缴费的考生,因疫情原因未能参加考试且已有通过科目,报考2023年度考试其通过科目滚动年限相应延续1年。 五、考试报名条件 (一)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级别为“考全科”): 1. 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1年; 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2年。 2. 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1年。 3. 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符合第(一)款报考条件且具有以下条件之一者,申请参加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报考级别为“免一科”): 1. 已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 2. 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乙级); 3. 具有工程造价、经专业教育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专业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 (三)已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可免考基础科目(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四)申请免考基础科目的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供相应材料。 (五)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报名参加考试的,请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有关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时间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按满周年计算,其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 六、合格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精神和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行委员会《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互认实施细则》(示范区执委会﹝2021﹞10号)有关规定,自2022年度起,江苏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总分的60%(对年度考试成绩波动较大的科目,由长三角地区两省一市协商划定合格标准,另行通告)。 七、报名及资格审查 2023年度江苏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考前比对→网上缴费→准考证打印→考后审查→结果公示”的组织方式。具体事项如下: (一) 网上报名 1.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8月15日~30日。 2. 网上报名流程。请报考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江苏省建设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http://180.101.234.40:8031/login/login)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进入报名平台后应按照系统提示进行个人注册,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并签署网上《报考承诺书》(附件2)后,仔细对照报考条件及系统提示,进行考区选择、专业信息填写及相关材料上传等操作。 3. 告知承诺制。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要求,本项考试报名实施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承诺符合报考条件且报考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请报考人员仔细对照考试报名条件进行报考,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当地考试主管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6)。 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4. 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应在居住地、工作地报名参加考试。 (二)考前比对 各设区市考试主管部门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审查报考人员网上填报信息,并结合“学信网”等大数据进行信息比对。抽查比对结果通过“服务平台”发布。 (三)网上缴费 网上报名结束后,请报考人员实时关注“服务平台”,可进入缴费环节的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9月3日前完成缴费,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四)准考证打印 2023年9月18日~23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考后审查 1. 审查对象。按照成绩滚动管理办法,2023年度相应考试科目均合格的应试人员进入考后资格审查环节。 2. 审查时间。考试成绩发布后,审查部门(机构)通过“服务平台”公布审查时间安排、审查对象陈述申辩期限和受理举报投诉电话等信息。 3. 提交补充材料。需要补充材料的审查对象,资格审查部门(机构)应告知材料补充规定时限、补充材料内容及提交方式。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审查资格,即资格审核结果为“不通过”,考试合格成绩无效。 (六)结果公示 1. 公示平台。“江苏建设人才”网站(http://jsjsrc.cn/swhyFront)--“执业考试”专栏对所有符合发证资格的应试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 2. 陈述申辩。审查对象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审查对象如对资格审查处理决定存在异议,可自资格审查部门(机构)向审查对象发送查看审查结果短信或电话通知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陈述和申辩。各设区市考试主管部门受理陈述和申辩并在复核后作出答复(联系方式见附件6)。 3. 审查对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查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报考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八、收费和发票事宜 1. 收费标准。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关于核定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苏发改收费函〔2019〕425号)精神,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考试费65元/人·科,《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考试费79元/人·科。 2. 发票打印。江苏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采用电子发票形式,请报考人员于2023年9月30日之后登录“苏服办”APP,进入“我的”-“电子票据”,按照提示操作完成下载打印。电子发票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及使用规定与纸质发票相同,不再发放纸质发票。 九、考试大纲与教材 2023年江苏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19年版《全国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命题。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http://www.ccea.pro)、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网站(http://www.jtzyzg.org.cn)及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网站(http://www.giwp.org.cn)可免费下载。参考教材详见附件4。 十、工作要求 请各设区市根据职责分工,按照《2023年度江苏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任务安排,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报名、考试期间应安排专人值守,并做好咨询服务工作。 为落实保密管理制度,方便开展工作,各设区市有关部门须重新上报考试负责部门、部门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信息,填写《江苏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负责部门及人员信息表》(附件7)并加盖单位公章,于8月14日之前上报我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备案。 附件: 1. 2023年度江苏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 报考须知和报考承诺书 3. 考试报名操作流程 4. 江苏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教材参考目录 5. 工程管理专业评估通过学校和有效期情况汇总表 6. 各设区市考试主管部门服务咨询电话 附件1 2023年度江苏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8月14日前 各设区市有关部门填写上报《江苏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负责部门及人员信息表》。 8月15日9:00~8月30日17:00 各设区市组织报名工作,。 报名网址:“江苏省建设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 http://180.101.234.40:8031/login/login)。 9月2日前 各设区市考试主管部门完成考前比对工作。 9月3日17:00前 报考人员完成网上缴费。 9月6日 各考区上报考点名称、地址及考场标准等信息。 9月18日~9月23日 报考人员登录“江苏省建设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打印准考证。 9月22日 各考区领取卷(卡)。 9月23日 0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 14:00~17:00 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4个专业) 9月23日 各考区答题卡、纸送省住建厅考试与注册中心。 12月底 完成阅卷工作,发布考试成绩。 2024年1月 完成考后资格审查,并公布符合发证人员名单。 附件2 报考须知 一、本考试报名审核试行告知承诺制。考试报名操作须由报考人员本人完成,报名时须如实填报本人相关信息,承诺填报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签字确认本人符合本考试报名条件,并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 二、签署《报考承诺书》的报考人员,原则上不再提交证明材料。考试主管部门或者考试机构将依据有关规定,通过共享信息数据比对方式对报考人员考试报名信息进行抽查和审查,并在考试结束后将符合发证资格人员信息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在抽查、审查、受理举报等过程中,考试主管部门或者考试机构可以要求报考人员补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并实施联合惩戒的失信应试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三、报考人员提交的个人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手机号、微信号、电子邮箱、详细通信地址等),将作为相关考试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各种通知、告知、处理决定等)经本人确认可收悉的送达地址。相关文书发送至送达地址,即视为送达。以邮件回执、到达本人短信和微信等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个人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须及时向报名地考试机构提交变更申请。 四、报考人员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报考人员不按照考试主管部门或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限和方式补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作放弃审查资格。考试主管部门或者考试机构查实报考人员违反承诺,在考试报名时存在提供虚假信息、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行为,将依法依规做出处理。 五、本考试报名条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考试报名操作流程见附件。针对报名条件的不明事项,可向报名地考试主管部门进行咨询。 报考承诺书 本人已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及考试报名条件等相关规定,对相关规定内容已充分理解。在此基础上,本人郑重承诺:本人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确认本人符合本考试报名条件;本人自觉遵守各项规定,否则自愿接受相应处理。 承诺人:(手工录入本人姓名,后台登记并作比对检查) 承诺人身份证号:(手工录入本人身份证号,后台登记并作比对检查) 承诺日期:XXXX年XX月XX日(系统自动生成) 点击下载:诚信考试承诺书文本(即本文档的完整文本,含报考人员须知等) 提 交 暂不提交 附件3 考试报名操作流程 1. 报考人员注册。 2. 实名认证(输入身份证号、姓名,上传白底1寸照片提交完成实名认证),等待实名认证反馈结果。 3. 实名认证完成后进入“考生信息”,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保存。 4. 进入“考试报名”阅读《报考须知》及《报考承诺书》,填选“考区和专业信息”,完成“材料上传”。 5. 点击“保存”完成报名提交。 6.等待审查结果。 7.审查通过后进行网上支付考试费用。 注意: 1.进行实名认证时,请确保所填身份证号准确无误。 2.报名信息确认前应认真核查并保证证件类别、证件号码、姓名、报考级别、报考专业、科目信息、常用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工作单位、详细通讯地址和邮政编码等准确无误。注册信息中如遇生僻字不能正常输入,请与当地考试报名机构具体联系。报名信息确认后,报考人员不得自行修改。 3. 网上报名提交后,报考人员须持续关注报名平台,实时查看审核情况,可进入缴费环节后及时完成缴费。 4.报名时如遇技术方面的问题,请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21-61651874。 附件4 江苏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教材参考书目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 4个专业 《全国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之《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2022年版) 中国建设教育协会继续教育委员会、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 中国城市出版社 可到当地新华书店、建筑书店或网上商城购买。 中国建筑书店江苏销售中心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华侨路慈悲社5-2号,电话: 025-83310533、83310163。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网址: www.cabp.com.cn 中国建筑图书网网址: www.buildingbooks.com.cn 中国建筑书店网址: www.china-building.com.cn/default.aspx 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 土木建筑工程 《全国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之《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土木建筑工程)》(2022年版) 中国建设教育协会继续教育委员会、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 中国城市出版社 安装工程 《全国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之《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安装工程)》(2022年版) 中国建设教育协会继续教育委员会、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 中国城市出版社 交通运输工程 《水运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人民交通出版社 可登录水运图书网购买: www.chinasybook.com, 电话:010-64981400; 或联系交通出版社或登录人民交通出版社天猫旗舰店,电话:010-59757973,网址:http://rmjtcbs.tmall.com 《交通运输工程技术与计量 (水运篇)》 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 人民交通出版社 《交通运输工程造价案例分析(水运篇)》 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 人民交通出版社 《全国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之《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公路篇)(2019年版) 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 人民交通出版社 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 水利工程 《江苏省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2017年版) 江苏省水利厅 河海大学出版社 咨询电话:025-86338432 天猫、水利水电图书专营店有售。 《江苏省水利工程概算定额》(2012年版) (江苏省水利工程预算定额》(2010年版) 江苏省水利厅 江苏人民出版社 《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1—2007) 水利部 中国计划出版社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水利工程)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水利工程) 中国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协会、 中国水利工程协会 黄河水利出版社、 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水利水电工程设计工程量计算规定》(SL328—2005) 水利部水利建设经济定额 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建设征地移民补偿) 水利部水利建设经济定额 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 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 黄河水利出版社 《水利水电工程环境保护概估算编制规程》(SL359—2006) 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 黄河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附件5 工程管理专业评估通过学校和有效期情况 汇总表 (截至2021年5月,按首次通过评估时间排序) 1 重庆大学 2019.5-2025.5 1999.11 2 哈尔滨工业大学 2019.5-2025.5 1999.11 3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19.5-2025.5 1999.11 4 清华大学 2019.5-2025.5 1999.11 5 同济大学 2019.5-2025.5 1999.11 6 东南大学 2019.5-2025.5 1999.11 7 天津大学 2016.5-2022.5 2001.6 8 南京工业大学 2016.5-2022.5 2001.6 9 广州大学 2018.5-2024.5 2003.6 10 东北财经大学 2018.5-2024.5 2003.6 11 华中科技大学 2020.5-2026.5 2005.6 12 河海大学 2020.5-2026.5 2005.6 13 华侨大学 2020.5-2026.5 2005.6 14 深圳大学 2020.5-2026.5 2005.6 15 苏州科技大学 2020.5-2026.5 2005.6 16 中南大学 2016.5-2022.5 2006.6 17 湖南大学 2016.5-2022.5 2006.6 18 沈阳建筑大学 2017.5-2023.5 2007.6 19 北京建筑大学 2018.5-2024.5 2008.5 20 山东建筑大学 2018.5-2024.5 2008.5 21 安徽建筑大学 2018.5-2024.5 2008.5 22 武汉理工大学 2019.5-2025.5 2009.5 23 北京交通大学 2019.5-2025.5 2009.5 24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2019.5-2025.5 2009.5 25 天津城建大学 2019.5-2025.5 2009.5 26 吉林建筑大学 2019.5-2025.5 2009.5 27 兰州交通大学 2020.5-2026.5 2010.5 28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 有效期至2020.5 2010.5 29 中国矿业大学 2016.5-2022.5 2011.5 30 西南交通大学 2016.5-2022.5 2011.5 31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2017.5-2023.5 2012.5 32 三峡大学 2017.5-2023.5 2012.5 33 长沙理工大学 2017.5-2023.5 2012.5 34 大连理工大学 2019.5-2025.5 2014.5 35 西南科技大学 2019.5-2025.5 2014.5 36 陆军工程大学 2020.5-2026.5 2015.5 37 广东工业大学 2020.5-2026.5 2015.5 38 兰州理工大学 2020.5-2026.5 2016.5 39 重庆科技学院 2020.5-2026.5 2016.5 40 扬州大学 2020.5-2026.5 2016.5 41 河南城建学院 2020.5-2024.5 2016.5 42 福建工程学院 2020.5-2026.5 2016.5 43 南京林业大学 2020.5-2026.5 2016.5 44 东北林业大学 有效期至2021.5 2017.5 45 西安理工大学 2021.5-2027.5 2017.5 46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有效期至2021.5 2017.5 47 徐州工程学院 2021.5-2027.5 2017.5 48 昆明理工大学 2018.5-2022.5 2018.5 49 嘉兴学院 2018.5-2022.5 2018.5 50 石家庄铁道大学 2018.5-2022.5 2018.5 51 长春工程学院 2018.5-2022.5 2018.5 52 广西科技大学 2018.5-2022.5 2018.5 53 西安科技大学 2019.5-2023.5 2019.5 54 河南理工大学 2019.5-2023.5 2019.5 55 河南工业大学 2020.5-2024.5 2020.5 56 武汉科技大学 2020.5-2024.5 2020.5 57 重庆交通大学 2020.5-2024.5 2020.5 58 江苏科技大学 2021.5-2025.5 2021.5 59 南通大学 2021.5-2025.5 2021.5 60 北方工业大学 2021.5-2025.5 2021.5 61 河北工业大学 2021.5-2025.5 2021.5 62 重庆文理学院 2021.5-2025.5 2021.5 附件6 各设区市考试主管部门服务咨询电话 南京 南京市建委宣教处 025-83753556 无锡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处 0510-82739987/81822752 徐州 徐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0516-66998106/66998107 常州 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称办 0519-85682071 苏州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业教育培训处 苏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0512-65182826/65160715 南通 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0513-59001552 连云港 连云港市建设培训中心 0518-85516163/85507357 淮安 淮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 0517-83662603/83660183 盐城 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人事处 0515-88423665 扬州 扬州市建设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 0514-87926506 镇江 镇江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0511-85581885 泰州 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教育处 0523-86882616/86898799 宿迁 宿迁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中心 0527-84387323/84387321 镇江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镇建价[2015]17号 关于组织2015年度建设工程造价员 资格考试的通知 各辖市(区)造价管理处,镇江新区建管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5年度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建函教[2015]57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2015年度全市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专业及科目 建设工程造价员考试分土建、安装、市政、装饰4个专业, 初级、中级、高级3个等级。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专业。考试设《工程造价基础知识》(闭卷)和《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开卷)二个科目。 二、免考条件 1、持有本省颁发的造价员证书可以免考《工程造价基础知识》。 2、持有外省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报考人员,需先转入江苏后,方可免考《工程造价基础知识》。 三、报考条件 1、无本省颁发的造价员证书者(以下简称“无证人员”),只能报考初级专业,并且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普通高等学校工程造价专业、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毕业生或在校生; (2)工程造价专业、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3)其他专业的中专及以上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年。 2、报考中级专业应具备条件: 持有本省颁发的初级专业造价员证书,可直接报考中级专业,并可跨专业报考。 3、报考高级造价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取得中级造价员证书4年以上; (2)具有有关部门颁发的高级技术职称证书。 四、报名方式及流程 1、报名方式 造价员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无证人员在本人工作单位(或工作、学校)所在的管辖市及管辖区县报名;已有造价员证者须在原管辖市及管辖区县报名。 2、报名流程 (1)登录系统。已有本省造价员证书人员登录“江苏工程造价信息网”(www.jszj.com.cn),在“造价员管理系统”直接输入用户名(身份证号)和密码进入系统“资格报考”栏目填写报考相关信息;无证人员则在网站“初次报考造价员资格申请密码”栏,按系统提示申请密码后方可进入系统填写报考相关信息。 集体报名的,在同一台电脑上同时只能打开1个考生的报名窗口填报信息,不能同时打开多个考生报名窗口,以免导致信息错误关联。 (2)填报信息。填报和更新考生基本信息,报考条件有从事造价工作年限要求的,需在系统更新或填报工作经历。 (3)上传资料。上传或更新身份证、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书等扫描件。 (4)打印申请表。网上提交申请,打印申请表,签字盖章。在校生以及2015年毕业且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考生,工作单位暂时可填就读院校,申请表无须盖学校章。 (5)现场审核。携带相关书面材料到所在市、区县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 (6)打印准考证。审核通过,编排准考证号和考场号,系统管理员开通网上在线打印准考证程序,考生进入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现场审核需提供的材料 1、无证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考试报名表》原件1份; (2)身份证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尚未拿到学历证书的可提供学生证); 2、持有本省造价员资格证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1)《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考试报名表》原件1份; (2)从事工程造价工作年限证明在报名表中已体现,不需另附材料; (3)报考高级造价员的,需提供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原件。 以上各种证件不需提供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核后当即退还。 六、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 2015年8月20日~2015年9月20日。 2、市区及各辖市(区)现场审核时间: 2015年9月21日~2015年9月25日,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30。 3、考试时间: 2015年11月7日。上午9:00~11:00:工程造价基础理论(闭卷),下午13:00~16:00: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土建、安装、市政、装饰) 七、考试教材 本次考试使用的辅导教材、考试大纲根据2013版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2014版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新修编。2014新版考试辅导教材包括: 1、《工程造价基础理论》(各专业通用); 2、《建筑及装饰工程技术与计价》(土建、装饰专业用); 3、《安装工程技术与计价》(安装专业用); 4、《市政工程技术与计价》(市政专业用); 5、《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考试大纲》(在“江苏工程造价信息网”下载)。 八、收费标准 报名考试费用按苏价函〔2009〕76号、苏财综〔2009〕57号文件规定收取。标准如下: 1、报名费:每人每专业10元; 2、考试费:“理论”科目60元;“案例”科目每专业70元。 九、其他事项 1、全市各报名审核点在受理申报资料时,要认真验核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书、造价员证书等原件,严格掌握报名条件。 2、各辖市(区)造价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造价员考试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对涉及此项工作的人员进行遵章守纪教育,严防徇私舞弊和泄露考生信息等现象发生。 十、全市各现场审核受理点及咨询电话: 市区:镇江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镇江市永安路10号),咨询及密码查询电话:85581885,联系人:刘伟超、叶秦; 镇江新区:镇江新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和造价管理办公室(港南路300号中小企业创新园三楼);联系电话:88980839,联系人:王冬梅 丹阳市:丹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丹阳市南环路56号),电话:86569821,联系人;杨焕 句容市:句容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句容市华阳东路2号6楼),电话;87301281,联系人:张楚苒 扬中市:扬中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扬中市扬子中路168号),电话:85156640。联系人:赵子晨 丹徒区:丹徒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丹徒新区金谷东路5号),电话:88993193,联系人:魏丽 附件:2015年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考试网上报名指南 (附件请登录镇江工程造价信息网下载) 镇江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2015年8月21日 抄报: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在江苏省,成为一名合格的造价员是许多人的梦想。然而,对于已经参加了江苏造价员考试的考生来说,了解如何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以及相关的注意事项是至关重要的。本文将详细介绍江苏造价员成绩查询流程,并提供查询所需材料的准备方法。此外,我们还将探讨如何申请复查已查询到的成绩,以及有关江苏造价员成绩查询费用和退款规定的相关信息。如果您希望成功地查询江苏造价员考试成绩,那么请务必注意以下事项。 江苏造价员考试是一项重要的资格认证,查询成绩是每位考生都非常关心的事情。下面将详细介绍江苏造价员成绩查询的流程,帮助考生顺利获取自己的成绩。 1. 登录网站 首先,考生需要登录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网站(http://www.jszb.org.cn)。在网站首页上,可以找到“成绩查询”或类似的。 2. 填写个人信息 进入成绩查询页面后,考生需要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报名时所用手机号码等。确保所填写的信息准确无误,以免影响查询结果。 3. 提交查询请求 填写完个人信息后,点击“查询”按钮提交请求。会自动进行验证,并显示出您的考试成绩。 4. 查看成绩 在成功提交查询请求后,将会显示您的江苏造价员考试成绩。请仔细核对每一科目的分数,并注意查看是否合格。 5. 打印或保存成绩单 为了方便日后使用和备案,建议考生及时打印或保存自己的江苏造价员考试成绩单。同时,还可以通过网站下载和打印相关的证书。 - 在查询成绩前,请确保个人信息的准确性,如有错误请及时更正。 - 成绩查询时间通常会在考试结束后一段时间内开放,具体时间可通过网站或拨打咨询进行了解。 - 若成绩有任何疑问或异常情况,可以申请复查。具体的复查流程请参考相关通知。 - 成绩查询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具体费用标准可在网站上查询。退款规定也应该仔细阅读,以便在需要时进行申请。 1. 身份证明: 在进行江苏造价员成绩查询之前,首先需要准备有效的身份证明。这可以是您的身份证、或其他认可的身份证明文件。确保您的身份证明文件在查询期间是有效且未过期的。 2. 考试信息: 为了成功查询江苏造价员成绩,您需要掌握以下考试信息: - 考试日期:确保您知道您参加了哪一次考试,并记住考试日期。 - 考试科目:确保您知道您参加了哪些科目的考试,并准备好相关科目的信息。 3. 准考证号码: 准考证号码是进行江苏造价员成绩查询所必需的重要信息。在查询前,请确保您牢记或保存好自己的准考证号码。这个号码通常可以在参加考试时获得,也可能会以短信或邮件方式发送给您。 4. 查询费用凭证: 查询江苏造价员成绩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请事先准备好支付费用所需的凭证,银行卡、支付宝或微信支付等。确保账户有足够余额以完成支付。 5. 其他辅助材料: 在进行江苏造价员成绩查询时,您可能需要提供其他辅助材料,以验证您的身份或解决特定问题。这些材料可能包括但不限于: - 个人照片:有些查询可能需要您上传个人照片以进行身份验证。 - 考试报名表:如果有任何疑问或纠纷,您可能需要提供考试报名表作为证明。 请务必在进行江苏造价员成绩查询之前,准备好以上所述的所有材料。这样可以确保您能够顺利、快速地查询到自己的成绩,并且避免不必要的延误或麻烦。记住,准备充分是成功查询成绩的关键! 1. 了解复查 在查询江苏造价员成绩后,如果您对成绩有异议,可以选择申请复查。首先,您需要仔细阅读江苏造价员考试的复查,了解具体的申请要求和流程。 2. 准备申请材料 在准备申请复查前,请确保您已经准备好以下材料: - 成绩查询通知单:将您的成绩查询通知单作为申请复查的依据。 - 复查申请表:填写完整并准确地填写复查申请表格,包括个人信息、原始考试成绩、要求复查的科目等。 - 相关证明材料: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成绩有误,可以准备相关证明材料来支持您的复查请求。,如果您认为某个题目的标准答案有误,可以提供相关参考资料或权威解释。 3. 提交申请 一旦准备齐全了上述材料,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提交复查申请: - 将填写好的复查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一同打包。 - 前往江苏造价员考试管理所指定的复查申请地点,通常是考试管理中心或相关部门。 - 在指定的窗口提交您的申请材料,并按要求缴纳相应的复查费用(如果有)。 4. 等待结果 一旦您提交了复查申请,就需要耐心等待结果。根据江苏造价员考试管理的规定,复查结果通常会在一定时间内公布。您可以通过查询或网站了解复查进度和结果。 5. 接受结果并采取行动 一旦收到复查结果通知,请仔细阅读并理解其中的内容。根据通知中的说明,如果您对结果有异议,可以进一步申诉或采取其他行动。如果您接受了复查结果,则需要按照相关规定继续进行后续的步骤,如报名下一阶段考试或进行相关证书申领等。 请注意,以上是查询江苏造价员成绩后如何申请复查的基本流程和注意事项。具体情况可能会因个人情况和考试管理而有所不同,请在操作前仔细阅读相关规定并咨询渠道以获取准确信息。 查询江苏造价员考试成绩是每位考生都需要经历的环节。在进行成绩查询之前,了解相关的费用和退款规定是非常重要的。下面将详细介绍江苏造价员成绩查询的费用以及可能涉及到的退款规定。 1. 成绩查询费用 在江苏省进行造价员考试成绩查询时,通常会收取一定的费用。具体的费用标准可能会根据不同地区或而有所差异,因此建议考生在查询之前先了解相关或网站公布的具体收费标准。 2. 退款规定 考生在进行江苏造价员成绩查询后,如果个人信息或成绩有误,可以申请进行复查。针对复查申请,一般情况下会有以下几种退款规定: a. 成绩有误退款:如果经过复查确认个人成绩确实存在错误,相关会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调整,并全额退还考生已支付的查询费用。 b. 无误不退款:如果复查结果显示个人信息和成绩无误,则不予退还任何已支付的查询费用。 c. 部分错误退款:在某些情况下,复查结果可能显示部分信息或成绩存在错误,此时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并退还相应部分的查询费用。 d. 退款申请流程:考生在个人成绩有误后,需要按照相关公布的退款申请流程进行操作。一般情况下,需要填写相应的表格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明、支付凭证等。 e. 退款时间:退款的具体时间会根据不同而有所差异。一般情况下,会在收到退款申请后尽快处理,并将退款金额返还至考生指定的账户。 1. 准备个人信息:在进行江苏造价员成绩查询前,首先需要准备好个人相关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报考级别等。确保这些信息的准确性,以免影响查询结果。 2. 查询时间节点:了解江苏造价员成绩查询的时间节点非常重要。通常,在考试结束后的一段时间内会开放成绩查询服务,具体时间可通过网站或相关渠道获取。务必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进行查询,以免错过重要的信息。 3. 查询方式选择:江苏造价员成绩查询提供了多种方式,如在线查询、短信查询或咨询等。根据个人喜好和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方式进行查询。 4. 缴费规定:在进行江苏造价员成绩查询时,需要了解相关的缴费规定。通常情况下,每次成绩查询都会收取一定的费用,并且该费用不予退还。确保在支付费用前明确了解相关规定,并做好相应准备。 5. 注意事项:在进行江苏造价员成绩查询时还需注意以下事项: - 仔细核对个人信息的准确性,确保输入无误。 - 注意查询结果的保密性,避免将个人成绩信息泄露给他人。 - 如有疑问或需要申请复查,及时与相关部门取得并了解相关流程和规定。 通过遵守以上事项,您将能够成功查询江苏造价员的成绩,并及时了解自己的考试表现。请记住,查询成绩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务必认真对待并妥善处理相关事宜。祝您顺利获得满意的成绩!镇江市:关于组织2015年度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的通知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镇江市:关于组织2015年度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的通知、镇江市:关于组织2015年度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的通知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作者:谁是谁的谁,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
原文地址:http://www.kpfe.org/post/10765.html发布于:2026-0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