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陕西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参照招生计划和考生统考成绩按类别、分层次划定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导读目录:

1、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陕西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2、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3、2022年陕西高考时间表_陕西高考时间2022具体时间

  2023年陕西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成人高校招生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3〕7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所称成人高校,指经教育部审定核准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开放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技术大学、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和普通高校成(继)教院。   成人高校招生类型分为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和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三种。   成人高校学习形式分脱产、业余和函授三种,其中脱产最短学习时间为:高起本四年,高起专和专升本两年;业余和函授最短学习时间为:高起本五年,高起专和专升本两年半。   第三条 成人高校招生计划按照规定和批准程序纳入国家成人教育事业计划后方可招生。   第四条 成人高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制订本学校招生章程,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必须如实反映本校的实际情况,内容包括招生专业、学习形式、学制和年限、办学地点、录取原则、收费标准以及专业加试科目的时间、地点等。各成人高校应对本校招生章程的内容承担责任并负责解决遗留问题。   第五条 成人高校实行全国统一考试招生。由教育部确定考试时间、颁布考试大纲、统一命题、制定评分参考。   第六条 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报名、考试工作由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组织实施,制卷、评卷、录取等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   第二章 计 划   第七条 成人高校招生计划实行“先报名,后编制”的管理办法,省教育考试院通过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sneac.com/)和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sneea.cn/)公布经教育部审定的招生学校及专业目录(包括专业、层次、学习形式、学制、外语语种、函授站、授课地点、收费标准等内容),考生依此在网上报名和填报志愿。招生计划数由计划主管部门根据报名情况确定下达,未向社会公布的学校和专业不得安排招生。   成人高校必须使用教育部“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分省计划编制系统”,准确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目录和招生计划。   成人高校举办函授教育,只能在已按规定履行过函授站登记手续、并报教育部备案的省(区、市)招生。   医学门类中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藏医学、蒙医学、维吾尔医学、针灸推拿学、预防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和医学检验等专业不得安排函授招生计划。艺术类、外语类专业安排函授招生计划须经教育部核准备案。   各成人高校应在教育部已批准备案的本科及高职(专科)专业目录范围内设置招生专业。   第三章 报 名   第八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三)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四)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应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五)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及以上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5.成人高校学历教育文凭,不能作为各类医学及相关类执业资格考试的依据。   (六)申报专升本免试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符合专升本报考条件学历证书的退役军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复员干部)。   2.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三支一扶”含陕西省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项目(以下简称“振兴计划”)下基层连续服务期满三年,考核合格的从医、从教、从事农技人员。   以上免试人员应选报陕西省内成人高校面向社会招生的专业志愿。   第九条 在陕西定居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外国侨民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可在居住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地点报名。   第十条 考生应在户籍所在市(区)或居住证申领市(区)报名并参加考试。陕西户籍考生在户籍所在市(区)报名并参加考试,非陕西户籍考生在居住证申领市(区)报名并参加考试。   成人高考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信息审核及确认、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所有参加统考、单考和免试入学的考生均需办理报名手续。   各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要制定统一的报考资格审查实施细则,各市(区)报名点要按照细则认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严格执行考生在户籍市(区)或居住证申领市(区)报考的规定。各市(区)和各高校要坚决防范中介机构和办学点大规模组织不具备学习条件人员异地报考。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注册及照片验证   时间:9月1日8∶00至9月5日18∶00。   考生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sneac.com/)或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sneea.cn/),须使用本人身份证号和手机号,通过手机验证码完成报名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及志愿信息,认真复核,确认后提交。已被注册过的身份证号和手机号不能重复注册。   考生注册成功后登录报名页面,上传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白底彩色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带帽子、头巾、发带、墨镜;上传照片须与本人形象相符,能反映本人特征;照片文件不大于50K,格式为JPG/JPEG(如照片过大,建议使用图画、Photoshop、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具体要求详见报名系统提示。   省教育考试院对考生上传的证件照进行合规检查及身份验证,考生要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看验证结果。验证未通过的,按要求重新上传本人证件照;验证通过的考生,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资料。   2.填写信息及上传资料   时间:9月1日8∶00至9月6日18∶00。   报名时,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并了解报名规定、要求和流程等,按照系统提示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仔细核对,按照规定上传材料。   (1)报名信息必须由本人填写,确保填写和上传资料信息准确无误。如因信息有误、弄虚作假而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考专升本、高起专的考生可填报三个院校志愿;报考高起本的考生可填报三个高起本院校志愿,第四、五志愿可兼报相同科类的高起专院校。志愿表中设有“愿服从相同科类专业调剂”栏,愿服从者填“是”,不愿服从者填“否”。   (3)上传资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②陕西户籍考生上传户口簿照片(或扫描件),户口簿上传第1页(含户主姓名、住址、发证机关名称及印章等信息)及“常住人口登记卡”本人页;非陕西户籍考生上传居住证正、反面照片(或扫描件),应按照报名点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③报考专升本的考生须上传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扫描件);未满18周岁(2005年12月31日后出生)报考高中起点本、专科的考生,须上传高中毕业证或同等学力证明照片(或扫描件),到选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④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考生,须上传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含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及以上相应专业学历证书照片(或扫描件)。   ⑤报考护理类专业考生,须上传本人执业护士证书照片(或扫描件)。   ⑥免试生。退役军人上传退役证(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证、军官转业证书、军官复员证书);下基层服务考生上传国家及地方有关政府部门颁发的“下基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参加“振兴计划”项目的考生上传市级振兴办出具的《陕西省振兴计划服务项目考核证明》;优秀运动员上传省体育局人事部门出具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其它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上传获奖证书及表彰证明资料照片(或扫描件)。   ⑦符合照顾政策(照顾类型详见第五章第二十二条)的考生须上传有关获奖证书及表彰决定文件;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提供退伍军人事务办出具的自主就业证明;优秀运动员提供经省体育局人事部门审核的运动成绩证明照片(或扫描件)。   证书类图片须有持证人照片、证书编号和签发单位盖章页。上传照片、扫描件应为JPG/JPEG格式,照片或扫描件应清晰可辨、最大不得超过2M。   (4)网上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等待网上审核。   考生应对本人上传的照片、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证书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不符合报名条件造成取消考试或录取资格、录取后无法注册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信息审核及确认   时间:9月1日8∶00至9月7日18∶00。   各报名点应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网上审核,考生进行网上信息确认。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根据系统提示重新修改报名信息、上传相应资料,或根据报名点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相关资料到现场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系统生成《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信息核对无误、确认提交后不能修改,网上审核和信息确认环节完成。   各市向省教育考试院上报免试和照顾类考生名单前,应采取线下方式,完成对免试及照顾类考生相关证书材料原件的审核。   (三)网上缴费   时间:9月1日8∶00至9月8日18∶00。   报名审核通过、完成信息确认的考生,登录报名网页进行缴费。考生缴费成功后报名完成,否则报名无效,逾期不再办理。   第十一条 各市(区)报名点负责本报名点考生的信息审核及确认工作。考生报名资格原则上由报名点统一进行网上审核,资格存疑考生可根据报名点要求到现场审核。   现场信息审核及确认的工作流程和要求为:   1.各报名点按照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2.资审通过后,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本人检查信息,确认无误后填写相关内容、签名等并交回报名点。   3.信息有错误的考生须交回确认表,由报名点重置考生状态,考生自行上网修改信息后,再进行现场确认。   各报名点要按照“陕西省成人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提示和相关要求,认真做好考生信息审核、资格审查工作。   各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核查、汇总本市(区)考生报名信息,使用计算机随机编排考点、考场和座位(标准试场30人),打印试场照片存根和试场编排表。   9月20日前,各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将《2023年陕西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试题统计表》《2023年陕西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情况统计表》《2023年陕西省成人高校招生免试及照顾类考生名单》等报送省教育考试院。   报名信息的采集、报送和修改严格执行《陕西省考试招生信息管理工作实施细则》(陕试综〔2016〕23号)。   考生条形码由省教育考试院制作,随试题下发。   第十二条 信息公开公示   (一)各市(区)及报名点要向社会公开咨询申诉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等;各招生学校应按照教育部要求,公开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录取新生复查结果及咨询申诉渠道。   (二)免试和照顾类考生名单9月下旬通过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考生因弄虚作假被举报查实的,取消当年考试及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取消其学籍。陕西省教育考试院举报申诉渠道如下:   电话:029—85221726,85221782   邮政编码:710068   通信地址:陕西省教育考试院(西安市含光北路40号)   第十三条 准考证打印   考试前一周,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后须认真核对照片、姓名及身份证号等信息,如信息有误,须在10月20日12时前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选定的报名点处理,逾期不再受理。   考生应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照片”“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身份证件不一致的,不得参加考试。   第四章 考 试   第十四条 成人高考各科类考试科目   (一)高起本   1.文史类〔含外语(文)、艺术(文)、体育(文)〕:语文、数学(文)、外语、历史地理(简称史地)。   2.理工类〔含外语(理)、艺术(理)、体育(理)〕:语文、数学(理)、外语、物理化学(简称理化)。   (二)高起专   1.文史类〔含外语(文)、艺术(文)、体育(文)〕:语文、数学(文)、外语。   2.理工类〔含外语(理)、艺术(理)、体育(理)〕:语文、数学(理)、外语。   (三)专升本   各科类统考科目为政治、英语和一门专业基础课。   1.文史、中医类:政治、英语、大学语文。   2.艺术类:政治、英语、艺术概论。   3.理工类:政治、英语、高等数学(一)。   4.经济管理类:政治、英语、高等数学(二)。   5.法学类:政治、英语、民法。   6.教育学类:政治、英语、教育理论。   7.农学类:政治、英语、生态学基础。   8.医学类:政治、英语、医学综合。   (四)高起本、高起专考试科目中的外语,分为英、日、俄3个语种,由考生根据报考学校招生专业要求选择一种。专升本层次中只设英语一个语种。   (五)统考科目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依据教育部制订的《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2020年版)命题。制卷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   成人高考各科目满分值为150分。高起本、高起专每科目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专升本每科目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六)报考体育、艺术类的考生,除参加文化课考试外,还须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专业课考试要求另行通知)。   第十五条 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定于10月21日、22日进行。考试时间如下:   (一)高起本、高起专考试时间表   9∶00—11∶00   语文   外语   14∶30—16∶30   数学(文)   数学(理)   史地(高起本文科)   理化(高起本理科)   (二)专升本考试时间表   9∶00—11∶30   政治   大学语文   艺术概论   高等数学(一)   高等数学(二)   民法   教育理论   生态学基础   医学综合   14∶30—17∶00   英语   第十六条 考试组织   (一)各市(区)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和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4号)和《关于印发<陕西省国家教育考试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招委〔2014〕1号)的精神,切实发挥国家教育统一考试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健全组织机构,各司其职,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考试环境。   (二)考试要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实施。所有考点要严格执行考生进入考点(考场)安全检查工作规范,使用人脸识别设备进行考生入场身份验证,严防替考;原则上实现智能安检门全配备,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要求考生不得将手机带入考点或在考点入口集中保管手机的实施办法,加强考点手机管理,严防手机入场;每个考场至少配备2名监考员,考场外设若干流动监考员和视频监考员,监考员要正确使用相关设备,严防考生携带手机、高科技作弊器材等进入座位。考试期间要加强无线电信号(含5G)屏蔽,切实有效防范和打击有组织的群体性作弊、替考以及利用无线通讯工具作弊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考试组织由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考试工作规则执行教育部《2023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   (四)加强试题试卷安全保密管理。所有保密室、考场、试卷分发场所必须在视频监控范围之内,并实现网上巡查。各市(区)应确保试题试卷保管和考试期间监控不中断,监控范围全覆盖、不留死角,录像资料保存完整。所有考点须设立考务办公室到考场的专用安全通道,监考人员必须通过专用通道直达考场。保密室监控录像实行6小时回放,试题试卷分发场所录像实行当日回放,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各市(区)汇总回放查看情况,填写《2023年成人高考试卷保管、分发监控录像回放情况记录表》(市区负责人签字、盖章),每天21∶00前通过传真或工作群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五)各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要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认真做好考点监考及工作人员的选聘和培训工作。监考员和视频监考员由考点主考或考区相关负责人聘任,不得由补习班或辅导班任课教师或班主任担任。各市(区)、考点要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所有涉考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签订岗位责任书,责任到岗,任务到人。考试期间,监考、巡考或其他工作人员要接受金属探测仪的检测,不得将手机及照相、摄像、扫描等器材带入考场和有关考务工作场所。   (六)各市(区)招生考试机构10月19日派正式在编人员持介绍信到印刷厂领取试题,试题拉运车辆须安装试卷运送视频监控定位设备。考试结束后,10月23日将答题卡、备用试题及备用答题卡、考场记录单、试场编排表、缺考数据光盘等送达成人高校招生考试评卷工作站,考点及保密室监控录像保存备查。试题试卷的运送、保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教考试〔2004〕2号)。   第十七条 成人高考实行网上评卷,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评卷工作。考生可通过陕西省成人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查询成绩。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申请成绩复核,复核内容包括考生个人相关信息、是否本人答卷(答题卡)、是否有漏评、小题得分是否漏统(登)、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超出规定事项范围的申请不予受理,不对考生查卷。复核办法为:成绩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向所在市(区)的招生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汇总报省教育考试院复核,复核结果由市(区)招生考试机构通知考生。   第十八条 对不遵守诚信承诺、有考试违规行为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触犯刑法的,公安机关将按照《刑法修正案》(九)有关条款处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按照上述法规处理外,同时给予暂停参加成人高考3年的处理:   (一)组织团伙作弊的;   (二)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   (三)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   (四)伪造、变更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立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诚信档案的通知》(教学厅〔2005〕11号)要求,所有违规考生的违规行为及处理结果将建立考试诚信电子档案,报教育部备案。   第五章 录 取   第十九条 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由省招办组织实施。   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全部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录取期间各成人高校必须确保与省招办网络畅通。录取工作于12月进行,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办法,即: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由招生学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是否录取和录取的专业,负责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招办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对招生学校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其录取工作予以监督,对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情况予以纠正。各招生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履行监督职能,建立自我约束机制。   第二十条 成人高校招生各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省招办根据成人高等教育对新生的最基本要求,参照招生计划和考生统考成绩按类别、分层次划定。其中,高起本、高起专的艺术类专业和体育类专业的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相应招生类型和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高起本、高起专的艺术类考生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由招生学校在录取时参考。专升本艺术类专业的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专升本教育学类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   体育、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在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上线的考生中,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成人高校招生计划调整工作在录取前进行。省招办将通知各招生学校上线生源情况,上线生源数大于原招生计划数的院校应向计划管理部门申请,及时通过教育部“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分省计划编制系统”调整招生计划。   第二十二条 录取及投档照顾政策   (一)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者,经本人申请,省招办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二)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经本人申请并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省招办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三)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含振兴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可申请免试就读陕西省成人高校专升本。   (四)退役军人凭身份证、退役证及符合专升本报考条件的学历证书可申请免试就读陕西省成人高校专升本。   (五)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可在总分上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在总分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1.获得地级以上(含)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省政府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3.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边疆、山区、牧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位于地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7.年满25周岁以上的考生(1998年12月31日前出生)。   (七)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总分上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其照顾分数不累计,按照顾分值较大的一项执行。   第二十三条 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录取统一使用考生电子档案(包括考生的基本信息、照片、成绩、志愿等),由省招办汇总建立,招生学校录取时在网上下载。招生学校按省招办审批后的新生录取名单签发通知书。录取通知书由招生学校直接邮寄考生本人。   第二十四条 省招办根据成人高校招生计划缺额和线上生源情况,决定是否征集志愿录取。   第二十五条 录取工作结束后,省招办按时向教育部报送当年录取新生数据库。   第二十六条 成人高校招生全面实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制度,未经省招办办理录取手续而擅自招收的学生,不能进行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新生学籍电子注册。   第二十七条 成人高校录取的新生,应在下一年春季入学。新生入学后,招生学校要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招生考试和学籍学历管理的意见》(陕教〔2021〕128号)要求,严格学籍注册管理,对新生报到所需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加分照顾和免试入学资格证明等材料与录取新生名册、录取照片、电子档案等逐一进行比对核查,并通过“人证识别”等技术严防冒名顶替。对其中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应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对不能通过学籍电子注册的专升本新生,必须对考生报名时的最后学历进行复核,不能提供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相应层次及以上毕业证书者,由招生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省招办备案。   成人高校应在录取新生报到入学后一个月内完成资格复查,复查结果报省招办备案。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对违反考试招生有关规定的,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2023年陕西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进程表  各市(区)考试管理中心(教育考试中心、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各县(区、市)考试管理中心(招生办):   为做好2024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报名工作,根据教育部及省招生委员会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申请在陕报名参加高考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3.截至2024年8月31日,本人户籍应在陕且满3年;   4.截至高考当年,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陕连续学籍满3年。即从第一学年开始,在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注册学籍并连续就读满3年,按规定完成学业并可获得陕西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   (二)户籍在陕但不满足以上户籍或学籍要求者:   1.根据教育部规定,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同等学力人员可以申请报名参加高考。但在陕申请报考者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必须在陕,且本人初次户籍登记在陕。报名前本人写出同等学力书面说明,户籍所在县(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同意意见后,由户籍所在县(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受理其报名申请。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同等学力认定办法由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自2025年高考报名起,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陕教〔2023〕14号)执行。   2.随外出务工的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外省就读,不符合就读省份高考报名条件,且本人初次户籍登记在陕、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陕的报考者,持相关人员户籍、就读省份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籍等材料,可申请在户籍所在县(区、市)报名参加高考。   3.本人随其父亲或母亲因军转安置、工作调动(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事管理部门办理的调动)正常迁转户籍至我省,并将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籍转入我省,可不受户籍、学籍年限限制。   4.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学籍在陕满3年但户籍在陕不满3年,在户籍迁入我省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持有陕西省居住证,且持证期间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陕西省居住证时间与其取得陕西户籍时间连续,且两项时间相加满3年,可申请在学籍所在县(区、市)报名参加高考。   (三)外省来陕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陕西户籍在陕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在陕参加高考,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等三部门关于印发做好外省来陕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陕西户籍在陕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在陕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实施细则的通知》(陕教规范〔2021〕3号)执行。   (四)在我省定居的外国侨民报名,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并须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五)下列人员不得在我省报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高考(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考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六)不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的随迁子女、户籍已迁入我省但不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者,必须及时返回户籍所在省份或户籍流出省份报名参加高考。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   所有拟在陕参加2024年高考者(包括保送生、少年班、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强基计划、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残障单招等各类特殊类型招生),须于2023年11月1日至7日,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sneea.cn)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s://www.sneac.com)完成网上报名程序,逾期未报名者责任自负。   (二)报名地点   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学籍(毕业中学)所在县(区、市)报名,往届毕业生也可在户籍所在县(区、市)报名。在陕就读内地西藏班、新疆班学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县(区、市)报名。少年班报考者凭报考高校通知单在学籍所在县(区、市)报名。   三、报考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前,所有报考者须提供本人有关证明材料,接受县(区、市)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报考资格审查。   高考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的重点是初次户籍登记不在我省的报考者的户籍(或父母居住及参保缴费)、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各市、县(区、市)要在当地招委会领导下,制定严格规范、切实有效的资格审查办法。要会同公安机关对初次户籍登记不在我省的报考者进行重点核查,对单独进行户口迁移、有组织集体户口迁移等各类涉嫌“高考移民”的情况,要严格审核把关。对公安机关发现的通过办理非正常户籍迁移手续等违规落户的报考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在陕报考资格。要会同学籍管理部门严格审查此类报考者在陕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籍取得方式和入学注册手续,严格审查报考者学籍注册和实际就读是否一致,严格审查学籍信息变更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确认学籍真实并符合规定,严禁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籍、空挂学籍、人籍分离者违规报考。   各县(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应汇总辖区内通过审查的初次户籍登记不在我省考生情况,并报所属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备案。各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将辖区内初次户籍登记不在我省考生登记造册,并请本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人社部门对考生学籍(实际就读)、户籍(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居住)和参保缴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复核。对经复核查实确属不符合报名条件者,坚决取消其在陕报考资格。   各县(区)招生考试机构要将通过资格审查的初次户籍登记不在我省考生,在其学籍所在(毕业)中学进行公示,公示信息应包括考生姓名、性别、注册学籍时间、户籍迁入我省时间、父母户籍(居住)与参保缴费情况等,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各市(区)、县(区、市)、各中学要高度重视高考报名政策宣传工作,要将高考报名政策告知工作前置。在初三年级开学、中考报名、高一新生入学等时间节点,将我省高考报名条件、办法等政策规定及时、准确地告知每一位在校中学生。对初次户籍登记不在我省的学生,要采取逐人告知并要求其本人和家长签署政策知晓书的办法,确保高考报名政策宣传无遗漏、无死角。   四、考生信息采集   报考者本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县(区、市)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采集居民身份证信息和本人正面免冠彩色头像。考生头像采集规范及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执行。因不出具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未现场采集头像而影响报名手续办理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各县(区、市)要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采集报考者头像,务必确保头像符合要求。要严格核查考生身份,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人、证、照”合一,严密防范“高考移民”和借机代考者。对在采集头像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生,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考试工作人员的责任。   五、网上报名和信息确认   完成报考资格审查和考生信息采集后,县(区、市)招生考试机构生成报考者报名条。报考者凭本人报名条,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查验本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2024年高考考生诚信承诺书》《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条款,同意履行诚信承诺后输入报名信息。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考生须对填写的个人信息负责。任何人、任何单位不得代替考生填写应由考生本人填写的信息。   报考者须从文史、艺术(文)、理工、艺术(理)、体育(理)5个科类中选报一类。任何人、任何单位不得强制考生选择报考科类。选报艺术(文)、艺术(理)和体育(理)的考生应注意:填报提前批次志愿时,只能填报相应科类志愿,不能兼报包括文史类和理工类本、专科(含军队院校、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司法本科专业、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国家免费医学生;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优师专项;公费师范生;综合评价招生;急需紧缺涉农专业;定向培养军士;航海类专业以及其他经批准参加提前批次录取的高校及专业)在内的其他科类志愿。在其他批次,艺术(文)类考生可以填报文史类志愿,艺术(理)类、体育(理)类考生可以填报理工类志愿。文史类、理工类考生不得兼报其他科类志愿。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核定的标准,报考者须缴纳报名考试费110元。报考费通过网上银行或微信支付缴纳,缴费成功后方可办理确认报名信息等后续手续。网上缴费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至7日。   完成网上报名后,考生应于11月14日前确认报名信息。考生本人要在县(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出具的考生报名信息校验单上签字确认。县(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各中学要提醒考生认真确认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应往届、政治面貌、个人简历、联系地址及电话等报名信息,确保准确无误。对考生提出的信息错误,县(区、市)招生考试机构要及时更正。   六、照顾政策和特殊类型资格审查   享受录取照顾政策的各类特殊考生,要交验相关原始证件,同时填写《陕西省高考享受照顾政策考生申请表》,并接受主管部门审查。其中仅属于少数民族同时不具备其他照顾资格的考生无需填写此表,其少数民族资格由县(区、市)招生考试机构采集考生身份证信息后审查确认。各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要将除少数民族考生外的特殊考生分类造册,报送省教育考试院,由省教育考试院复核后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和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公示。   有关市(区)、县(区、市)招生考试机构要参照《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在陕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陕试普招〔2023〕13号)规定,严格审查国家、地方、高校3个专项计划的考生报考资格,并于2023年12月16日前,为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加注相应标记。往年被上述3个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主动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3个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残疾考生须于2023年11月1日至7日,持本人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向报名县(区、市)招生考试机构提出提供合理便利正式书面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各县(区、市)招生考试机构要将残疾考生的残疾证号等信息录入网上报名系统,并组织专家组对残疾考生进行现场确认完成综合评估,并于2024年3月15日前将书面评估报告报省教育考试院。   各地要将所有对考生资格有特殊要求的招生类型资格审查结果在考生所在中学和当地进行公开公示,接受广大考生和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及时限等严格执行教育部信息公开公示工作规定。要认真受理有关信访、投诉与举报,务必做到事事有调查、件件有回复。   对在资格审查中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和学籍等提供虚假个人信息及证明材料的考生,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将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七、准考证和考场编排   2023年11月21日前,各市(区)完成考生准考证号编排工作。11月25日后,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可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下载《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考证》或《体育类专业课考试报考证》。   2024年4月底前为参加高考考生(不含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及其他特殊类型提前录取考生)确定考点、考场,编排座位号。高考座位号按照文史、理工两大类编排,艺术(文)类考生与文史类考生混编,艺术(理)及体育(理)类与理工类考生混编。内地西藏班、新疆班、少年班考生编排在尾数考场。小语种考生单独编排考场。考生准考证上将同时印制准考证号、考场号和座位号,其中考场号、座位号仅供考生参加统一考试使用。   高考前已经被高校录取的所有考生不得再参加高考。省教育考试院在高考前将已录取考生名单整理分发各市(区)、县(区、市),各地不再制发已录取考生的准考证。   八、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2023年11月17日前,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负责对其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做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其他违法违纪处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在校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由所在学校指定专人输入网上报名系统,非在校生由其工作单位填写(无工作单位的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填写)。县(区、市)要指定专人将非在校生和在户籍地报名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鉴定内容输入网上报名系统。考核表原件留存备查。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是考生电子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县级招生考试机构、学校及其他鉴定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采取专人负责、据实填写、严格审核等有效措施,确保不出差错。因工作失误导致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内容影响考生录取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一)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二)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尚在处罚期内的。   九、体检   2024年2月底前,所有考生均须接受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并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考生体检按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有关规定实施。   我省高考实行“无纸化”体检,须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主检医师应由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责任心强的医生担任。体检结论由副主任医师(含)以上职称的医生作出。呈现在体检表上的信息和数据要规范、准确。检查结果和体检结论必须有医师签名。非指定的医疗机构为考生做出的体检结论无效。   县(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应将体检结论及时反馈给考生本人。体检结论作出后,考生本人须签字确认。考生隐瞒“既往病史”或在参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由此而导致影响本人录取或新生入学注册的,其责任由考生自负。不参加体检者,视其为主动放弃本年度高考录取资格。各县(区)应于2024年3月底前上传考生体检结果。   各市(区)招生委员会要指定一所较好的市级医院作为高考体检争议市级仲裁医院。对体检结论提出异议的考生,县(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先安排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对原体检医院无法确诊、或考生对复检仍持有争议的问题,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安排时间组织有关考生到市级仲裁医院进行复检。对于市级仲裁医院仍无法解决的问题,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汇总后于2024年4月15日前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安排终检。陕西省人民医院为我省高考体检的终检医院,负责对县、市级体检和复检医院无法确诊的问题做出最终裁定。   高考体检工作“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因错检、漏检、结论错误而影响考生录取的责任由相关体检工作人员及体检医院承担。在体检工作中弄虚作假,伪造、变造《体检表》的体检工作人员,由当地招委会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十、加强管理,严防“高考移民”   各地要根据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做好综合治理“高考移民”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2号)精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决防范和打击违法违规跨省(市、区)获取在陕高考资格的“高考移民”行为。要将高考报名资格审查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充分发挥行政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强化对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查处力度。   对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审核把关不严、监管不力,造成不符合条件的报考者蒙混过关、违规获取我省高考报名资格的,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对有关单位主管领导进行问责。对组织或参与“高考移民”活动以及为伪造户籍、学籍档案等行为提供便利的工作人员,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涉及“高考移民”的违规案件,除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主管领导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十一、加强信息管理,确保报名信息安全   高考报名工作通过网络进行,期间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报名学校均可通过考务平台取得相关考生信息。要严格执行《陕西省考试招生信息管理工作实施细则》(陕试综〔2016〕23号)相关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所下载的考生报名信息不被泄露,特别是考生的身份证号、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等涉及考生隐私的信息不被泄露。所下载的考生报名信息只能用于考试招生工作,不得将考生信息交予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将考生信息交予中介机构开展违规招生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在校际间交换考生信息,坚决杜绝以任何形式利用考生信息进行牟利。考生本人对自己的报名信息要严密保管,无论有意或不慎将信息泄露给他人,由此产生与考生意愿相悖的后果,责任自负。   考试招生信息实行省、市、县、报名学校分级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报名学校要明确岗位责任,确保信息管理责任落实,确保信息处理及使用规范高效,确保信息交接及存储安全可靠。因管理不善导致信息泄露,由相关责任单位负责处理;产生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教育部及我省如有新的规定,按照新的规定执行。   附件:1.高考报名学籍证明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表样)   2.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   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0月13日  面对星辰大海,唯有披荆斩浪。随着2022的到来,很多考生想提前知道2022年陕西高考时间及高考安排科目,那么,陕西高考时间是什么时候?具体时间是几月几号呢?下面为大家整理了2022年陕西高考时间安排,希望考生、家长、老师做好考前复习。   2022年陕西高考时间   3+1+2 陕西2022年启动高考新模式   日前,陕西省教育厅厅长刘建林谈教育时表示,陕西将于2022年启动高考综合改革,在普通高中同步实施新课程新教材,2025年全面实施新高考。目前我省新高考综合改革方案按照“3+1+2”模式已报教育部备案,经教育部评估通过后向全社会公布。   近日,省政府常务会已审议通过了进一步加强高考综合改革基础条件保障指导意见,并正式下发文件,各地市、各高中学校将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保障新高考实施落地落实。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将认真指导和推动各地各校等正确认识新高考的重大意义,采取多种方式保障新高考顺利推进。   陕西将于2022年启动高考综合改革,在普通高中同步实施新课程新教材,2025年全面实施新高考。此项工作涉及面广、关注度高、影响深远,是省级层面重大改革事项,需要省级层面、教育行政等相关部门、各市县统筹规划,从组织保障、办学条件、配套政策措施等3个方面补足短板,协调推进,加强提升保障能力。   按照已实行省份的模式看,新高考“3+1+2”满分为750分。3: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考;1:从物理或历史中选择1门;2: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选择2门   陕西高考2022具体时间表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更多关于陕西2022高考时间安排、高考报考时间、高考成绩查询时间、高考分数线公布时间,请点击访问:高考栏目   更多关于2022年的时间安排,推荐阅读:   2022年大事件一览   2022年全年放假安排时间表   2022年中小学寒假放假时间表   2022年各地中小学暑假放假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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